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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荒野求生:我以修士身份乱入 > 第50章 放过这只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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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袜子拎着姜欢给的鳄鱼皮包包,戴着棕榈叶编制的草帽,蹦蹦跳跳地走在姜欢的前头,像是赶集的小姑娘。

    鳄鱼皮包包是姜欢做的,而棕榈叶草帽却是她自己编的。

    前往小竹林的路,她也走了很多遍,完全不用担心有什么危险。

    再说了,就算有什么意外,姜欢会出手的。

    “姜欢,快看,这里竟然有黄泡果。”

    黄泡果属于草本植物,植株不高,根,茎,叶都长着细细的绒毛,叶脉下面还有针刺。

    袜子弯下腰,小心翼翼地摘下一颗黄泡果,生怕被叶子下面的针刺扎到。

    一颗黄泡放入口中,酸酸甜甜的味道刺激着味蕾。

    “还是熟悉的味道!”

    袜子眼睛一亮,这酸酸甜甜的味道,让她想起来那些年逝去的青春。

    她忍不住想,她忍不住去摘,好几颗黄泡果被塞入嘴中。

    当然,好东西要和姜欢分享。

    “姜欢,你也吃吃看!”

    袜子捏着一颗黄泡果,伸到姜欢面前,眼中满是期待。

    袜子喂姜欢吃的行为,有点暧昧。

    不过,姜欢并未感觉异常,只觉得是袜子个性率直,顺势吃了袜子喂的黄泡果。

    “挺好吃的,就是量太少了,没得回过味就没了。”

    姜欢哑巴着嘴巴。

    确实,一颗黄泡果个拇指头一样小,实在尝不出滋味。

    “那我们就多彩一点。”

    袜子像是吃吮指原味鸡一般,把姜欢嘴唇碰过的手指舔了一下,然后转身收集黄泡果。

    殊不知此举落入姜欢的眼中,令他眼皮一跳。

    不对劲。

    不对劲。

    算了,这不对劲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手滑才是真的不对劲。

    “看,这么多应该能回过味了吧!”

    袜子伸出手,放在姜欢嘴边,手心里算是黄泡果。

    姜欢礼貌性地用手捏起两三颗,吃了下去。

    “嗯,很好吃,我们带点回去啊!”

    见此,袜子很失望。

    在她想来,自己都把手伸到姜欢嘴边了,他不应该像黑豹一样,倒着吃吗?

    可惜了!

    可惜了!

    “啊,这里还有红泡果。”

    袜子摘了几片树叶,收集黄泡果,走了一小段路,突然看见了更为好吃的红泡果。

    红泡果,也叫大红泡,植株差不多一样,都有绒毛和针刺,味道反而唉黄泡果更甜一点。

    袜子像是进入了自助水果店一样,一边吃,还一边偷偷打包。

    “姜欢,多吃点黄泡果,对你身体好。”

    “什么好?”

    正在吃红泡果的姜欢不理解袜子为什么让他吃黄泡果,明明红泡果更加好吃。

    “因为黄泡果健脑益智,补肾壮阳。”

    “噗!”

    姜欢听到后面四个字,顿时忍不住认出一口。

    什么意思?

    难道他还需要补肾壮阳?

    他每天早睡早起,身强体壮,从不导管,难道还需要补肾壮阳?

    不过,上年纪了,补补也好。

    姜欢默默摘了摘了几个黄泡果,塞入口中。

    两人一路搜刮,感觉差不多了,继续赶路。

    好几天没来,这条路上充满了生机勃勃。

    一只野鸡竟然从他们面前飞过,直接落在他们身后,开始吃起黄泡果。

    奇怪的是,那只野鸡在看到了他们后,还竟然没有飞走,还一个劲地跳来跳去。

    那样子仿佛再说,来打我啊,笨蛋。

    姜欢感受到了挑衅,抽箭拉弦,就要教这只野鸡下辈子做人。

    谁知,袜子突然拦住他。

    “姜欢,放过这只鸡吧!”

    “为何?”

    姜欢百思百思不得其解,袜子今天是转性了吗?

    难道是斋戒日?

    “这只鸡脑子不正常,我怕吃它会让自己变笨。”

    说的好有道理,姜欢竟然无言以对。

    一般不害怕人的动物,除了有感情,就是有病。

    比如疯狗见人就咬,疯牛见人就创。

    “行吧!”

    姜欢并不缺这点肉,今天就放过这只鸡吧!

    两人继续前进,姜欢突然想起附近有一天疑似野猪的兽径,便和袜子提了一嘴。

    谁知这句话就像是打火机点燃了煤气罐,袜子气急败坏,怒发冲冠。

    “什么,还有这回事?”

    “带我去看看,今天说什么,也要吃烤乳猪。”

    姜欢没想到袜子还这么气愤,要知道就不说了。

    “袜子,要不改日吧!今天还得砍竹子回去呢!”

    小竹林可离小木屋不进,这一来一回,至少半天时间,这要是突然下雨,两人估计得变成落汤鸡。

    “好吧!”

    袜子狠狠地抓了一把红泡果塞入口中,这才放下心中的怒火。

    两人一路跋山涉水,终于来到小竹林。

    好巧不巧,小竹林里竟然有一群野猪在觅食。

    之前,由于姜欢大量砍伐竹子,所以导致竹根把营养转移到了其他部位,竹笋也冒出了尖尖。

    而野猪什么都吃的特性,在闻到竹笋的味道后,便成结对在竹林里面扒竹笋吃。

    袜子刚才听到哼唧哼唧的声音,还以为是逃跑的小猪佩奇,过来一看傻眼了。

    何止有佩奇,七大姑八大姨都在。

    十几头大野猪,三四十只小野猪,这庞大的规模,每只野猪一泡尿,都足以让她淹死。

    “姜欢,怎么办?”

    袜子趁着野猪专心干饭,还没注意到她的时候,急忙拉着姜欢躲到树后面。

    “还能怎么办,躲着点呗!”

    姜欢也没想到有这么多野猪,顿感棘手。

    老话常说,一猪二熊三老虎,说的是这三种动物对人类的威胁程度。

    野猪能排在前面不是没有道理的。

    野猪属于群居动物,又长着锋利的獠牙,如果感觉到威胁,第一反应不是逃跑,而是会撞击威胁它的人或动物。

    这也是马来熊不愿意招惹野猪的原因。

    令姜欢棘手的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一个处理不好,就有可能造成野猪的群起而攻之。

    虽然他不害怕野猪群,但是袜子在他身后,他必须保护袜子,这就有可能暴露身份。

    “这佩奇也太多了吧,还有乔治。”

    袜子砍得眼花缭乱,根本分不清那只是自己的佩奇。

    “这样子,你先爬到一棵树躲,我从其他地方放冷箭,今天吃两只烤乳猪。”

    “好!”

    袜子也知道,自己不能拖姜欢后腿,找了不太高的树,蹭蹭爬上去。

    姜欢躲在树后面,正准备弯弓射箭。

    突然,袜子惨叫一声,从树上摔了下来。

    “啊!有蛇!”

    正是这一声大叫,原本低头干饭的野猪瞬间警觉起来,也看到了树后面的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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