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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肆猎诱宠 > 第34章 用我的戏,终结我们的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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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虐的情绪在苍暮胸口疯涨,没有发泄的出口。

    当初沈云崖问他有没有杀人,他态度暧昧,不否认也不承认。

    让沈云崖闷在胸口的情绪,连朝他发泄都做不到。

    现在被吊在半空轮到他了,他连沈云崖是不是真的逃走都确定不了。

    所有会发生的情况里,明明是逃走这个答案看起来最不可思议。

    沈云崖半夜出门被绑架的可能性都要比他逃走大得多!

    逃走?从自己家里逃走?

    多可笑啊!

    苍暮不信自己找不到一点痕迹,他纵身直接越过围墙,进了沈云崖的卧房。

    屋中摆设还是原来的样子,床上被褥整整齐齐地放着。

    只有窗前书桌上,摆放的纸张字迹凌乱。

    苍暮扑过去把那几张纸一张张翻起来看。

    最底下的一张,有大片的墨团,乱草一样的字迹胡乱涂在一起。

    苍暮在角落,隐约看清一行字。

    “戏再长,总有落幕之时。”

    苍暮悬在半空的心,被狠狠地掼在了地上!

    心口疼的厉害,他把指尖放到旁边燃烧的蜡烛上,火焰欢快地舔舐他的指腹。

    最后苍暮指尖一碾,就这样灭掉了燃烧的烛火。

    黑暗中,传出他低低的笑声。

    “哥哥可听过,戏如人生。”

    “命既在,戏就要唱下去啊。”

    .

    沈云崖在明亮的月光底下打马奔驰。

    如果说做出决定的时候,他还有一些忐忑,那么马儿出城,他奔向广阔天地的那一瞬间,沈云崖彻底释然。

    他像溺水许久的鱼,那么深那么深地呼吸了一下外面的空气。

    他恐惧红莲池畔的那一幕。

    他害怕锁链缠身的那些日子。

    很多天夜里,他噩梦重重,巨蛇缠身,浑身撕裂的伤痛一幕又一幕渐次上演,而他学会了在黑暗中呼吸都不乱地睁开眼睛。

    苍暮既然说是戏,那么自己就单独送他一场。

    用我的戏,终结我们的戏。

    天高地阔,从此他属于自己。

    白天睡了一天,晚上他马不停蹄地跑了一夜,路线一路向西。

    大昊已和平昌盛近百年,现如今商贾颇多,各处贸易往来频繁。

    他在集市上打听到的消息,向西这一路的城镇人口混杂,东来西往的做什么的都有。

    很多小摊小贩,一路走走停停,生意就做到了胤都。

    走在这条路上,他乔装后完全不引人注目。

    天蒙蒙亮的时候,沈云崖在路边见到一处破凉亭,他下了马把缰绳扣在旁边桩子上,坐凉亭里掏出干粮填饱了肚子。

    他骑马其实并不算太熟练,大腿跟磨得生疼,沈云崖用手摸了摸,估计血已经洇出来了,按下去的时候有些刺疼。

    另一个地方更尴尬。

    后面原本就还红肿着,沈云崖收缩的时候能感到明显的胀痛感。

    这个时候长途骑马,加上在马鞍上拼命的磨,估计肿的地方可能已经破了。

    在离王府的时候,苍暮虽然弄得狠,但是结束了也侍候的小心翼翼,各种注意卫生,一天恨不抹三次药膏,所以恢复的相当快。

    现在这天气还算热,在外面跑难免要邋遢许多。

    沈云崖怕伤口会恶化,这里要是伤了,那他就有的是罪要受了。

    亭子不远处有条小河,沈云崖牵着马过去让马吃会儿草,自己四处看看没人,就拿了水囊蹲到了草里。

    小心翼翼把裤子脱下来,水囊里的水倒到手指上送到后面去清洗。

    疼的他咬牙“嘶嘶”地倒抽凉气。

    等洗干净了,又从怀里掏出备好的药膏,用指尖里里外外涂抹一遍。

    这药很好,通常这样抹个三次过后就能消肿。

    以后就能彻底好起来了。

    太阳出来过后,马儿吃的差不多了,他把水囊重新灌满水,用污泥抹了抹脸,继续上路了。

    大昊民风算是比较开放的,他一个蓬头垢面的旅人,骑马走过大小的城镇都不显得突兀。

    哪里都有陌生人,所有人都在忙忙碌碌的为生计奔波。

    他最后停在巢江边上的一个小城。

    这个叫尧城的小城处在山地区,爬高上低去哪都有台阶,城外有长长的滑索能穿过巢江到对岸。

    沈云崖喜欢坐在岸边上看来来往往的人群。

    他就住在岸边上的小村子里,村里人口不少,来往商贩经常要在这里落脚,就这样形成了一个鱼龙混杂的聚集地。

    他租住的房子在村子的最西头,房主是一对中年夫妻,有三个孩子,最大的女儿已经十五岁了。

    他原本想好的说辞是自己过来这边收药的,要住一段时间对比一下货物成色,才能把明年的单子定下。

    但是房主他们已经习惯村子里来来去去,短则几天长则一两年的租户了。

    都没多问,价钱谈好了房子就租下来了。

    沈云崖这就住下来了。

    开始的时候,他对这里的一切没有那么熟悉,所以一直深居简出。

    房主最小的儿子养了一只小狗,那小狗不知怎么的特别喜欢他,每天摇着尾巴到他的住处。

    那三个孩子,一天数次的往他这边跑,没几天就跟他混熟了。

    但是沈云崖总也不把自己弄干净,脸上似乎总有一层灰,长长的头发乱糟糟的,胡乱翘着。

    孩子们以为他是大丈夫不修小节,江边上每天黄土被风吹得呼啦啦的,反正大家都干净不到哪去。

    凑一堆泥人在一块,每天嘻嘻哈哈的。

    和他们熟了过后,沈云崖外出的次数就多了起来,房主夫妇每次要去尧城买东西,还会问沈云崖有没有什么需要带回来的。

    几次过后,沈云崖就坐着牛车,和他们一起进城了。

    他有私心,皇子失踪在哪儿都是大事,就算他再不得宠,皇帝那边若是知道了,也不会让这事随便过去。

    因为这事往大了讲,其实也算涉及其他皇嗣的安危了,谁知道还会不会出现下一个?

    到尧城街道最热闹的地方,沈云崖扭头仔细看了看告示栏,并没有发现粘贴人像的寻人告示。

    沈云崖不知道胤都现在什么情况,他也不想知道。

    他永远不想再回那个牢笼一样的地方。

    跟着一起过来的大女儿丽红,把手里带的干粮饼子,拿了一块送到了沈云崖面前。

    沈云崖接过来笑着说了一声:“谢谢。”

    姑娘的脸盘笑得红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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