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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远都无所谓吧,”凌无炽从洛风身边走过,“反正不是你养。”
“啊啊哈哈哈哈是吗……”洛风尴尬地笑了,的确空间里有个包揽种地收菜的大男人,她第一眼鸡鸭崽子就有了买下来的心,根本没考虑过自己需要每天进来给它们喂食的事。
洛风从来都看不懂凌无炽是怎么使用法术的,不用掐诀,不用念咒法,大概是随心而动,心中所想,具化现实。
地面被那股看不见的力量操控,泥土飞扬。
“哇哦!”洛风猝不及防地土块给砸中。
凌无炽淡淡道,“小心点,别站那么近。”
洛风抿唇,这颗公蛋肯定是趁机报复她,虽然没有证据,但直觉就是这么告诉她的,这个小气的男人。
“好了。”凌无炽转身回去大床上躺着。
洛风愣神的一会儿,眼前就多了一个篱笆围建的鸡窝,一个碧水映着蓝天的池塘,池塘旁边建了一个鸭舍。
洛风堆凌无炽竖起大拇指,“不愧是凌先生,就是这么厉害。”
凌无炽一挑眉,“你刚刚不还是偷偷骂我吗?”
“我哪有骂你?”洛风心虚了,心说自己不是喜欢自言自语的人,不会在凌无炽后面把心里想的说出口吧
“表现在脸上,毫无掩饰。”凌无炽无奈叹了口气,明明是个挺精明的丫头,为什么子这种时候显得呆愣。
“你看错了,”洛风的底气又回来了,反正凌无炽又不能拿她怎么样,“别误会本姑娘。”
旁观的莫冰忍不住捂嘴偷笑,罗姑娘平时成熟稳重,只有对上凌大人时候才会显现出这个年纪该有活泼稚气。
“好好吃饭,快快长大。”洛风把不要的菜叶子切碎扔鸡圈里,鸭舍的小鸭子已经兴奋地挥舞着小翅膀下水了。
平静的水面被搅动,就像打破了一面连接天空的镜子。
洛风发现这不是一池塘死水,里面有不少小鱼成群游曳,茂密的水草在地下飘摇。把洛风看得心动了。
“凌先生,这水是干净的吗?”洛风问。
凌无炽懒懒道口,“刚才是,现在下了鸭子,不是了,池塘里的水不能喝。”
“不是喝,玩玩而已。”洛风才没有傻到掬池塘里的水喝,凌无炽把她当成什么了。
“扑腾——”一声,水面溅起水花。
小鸭子们吓得挥舞着鸭蹼向四处游走。
清凉的水从脚底淹没到腰腹,实在是太舒爽了,洛风双手捧着水,水映着湛蓝的天空,几条小鱼在掌心里的蓝天游动。
“凌先生你看,我抓到鱼了!”
凌无炽转过身,敷衍地“嗯。”了一下。
洛风在水中捧着小鱼一本正经,“认真一点,小鱼可以长成大鱼,不要不当一回事。”
凌无炽:“这是长不大的鱼,最大就是现在那么大。”
洛风:“我的意思是可以再放点鱼苗进来。”当然还是凌无炽负责照顾。
面对这明晃晃的劳动力压榨,凌无炽没了脾气,“好的,你要在这养孩子都行。”
“还远着呢。”洛风不以为意,欢欢喜喜地去和鸭子戏水了。
凌无炽嘴角含笑静静地看着洛风,眼前的画面宁静祥和,就好像回到了以前一样,如果时间能就此永恒……
不,他们的已经回不到过去了,眼前的美好也只是一时镜中花水中月。
十年对凌无炽来说不过眨眼,对现在的她而言却仅是余生,他没有资格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
差不多到了中午饭时间了,洛风上岸把湿哒哒的衣服换下,身上穿着现代的家居服。
“滋哇……滋哇……”锅里的薯条在热油的作用下边的酥脆飘香,一锅又一锅的薯条出锅了。
“师傅们,小芳,休息会过来吃饭了。”洛风拿着几大盘薯条出来。
“嗯~好香啊!”马小芳被这个香气勾的两眼放光。
“莫姑娘还在炒菜,你们先等一下,吃点开胃菜吧,这个叫薯条。”洛风把薯条放在饭店大堂的大桌子上,撒上盐,更是香的没话说。
大汉们在福落饭店做工,大饱了几天口福,盘子里金黄酥脆的条条不知又是什么东西,这家饭店真是会折腾好吃的东西。
“吃吧,不用客气。”虽然薯条原来是要蘸番茄酱,用手吃的,但现在是古代,没有番茄酱和手套,洛风就率先用筷子夹了一簇。
见洛风动了筷子,大汉也纷纷动筷。
咬的第一口就让人惊艳,酥脆香中带着一点恰到好处的甜,适度的盐提高了薯条的香鲜,口感外酥里嫩,这是捞起马上出锅的,还有热油残留,但被那丝甜中和了完全不会显得腻。
“罗姑娘,这是用油炸的吗?”他们吃了几口忍不住问道。
洛风:“是啊。”不是油能炸出这种酥脆的口感。
在物质匮乏的古代,普通人家饭菜里的油水少的可怜,这一盘薯条的油都可以抵他们半年的油量了的,盘子里淌的油都让他们看的眼红。
大汉们吃的即是感动又是心酸,罗姑娘居然舍得用这么多油做一道开胃菜,给他们这种普通人吃。以后肯定是吃不到的了,价格要上天,不是他们能负担得起的,一想到这,大汉们对这些薯条无比珍惜,若不是见洛风和马小芳在,自己要顾着形象,怕不是连盘子都要舔干净。
马小芳就实在多了,连着夸了好几句好吃,最后腼腆又纠结地开口问,“罗姑娘,我可不可以带一点回去给姑姑他们吃?我可以花钱买。”
“当然可以。”洛风爽快的很,空间里土豆大丰收呢,吃都吃不完。而这个时代没有土豆,洛风现在不想费心思推广土豆,主要消耗就是这家饭店了,送点薯条不算什么。
“薯条放久了会软掉,影响口感,等下班的时候现做一些。”
“谢谢罗姑娘,罗姑娘你真是个好人……”马小芳大字不识一个,感谢的字句翻来覆去就那几句,连连道谢表诚心。
大汉们也纠结,光顾着自己吃,刚才都没想到给家人带一点,但他们又抹不开脸面找洛风要,心里酸溜溜的。罢了罢了,如此安慰自己,罗姑娘给了他们不少吃的,该知足了。
“菜来喽!”
薯条吃的差不多了,莫冰端菜上桌,看起来只是普通的家常菜,但和其他饭店相比起来还是有一眼能看出的差距,那就是卖相。
青菜颜色漂亮,最大地保留了原本的颜色,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开。
莫冰来回几次,菜色越来越丰盛了,有鱼有肉,比过年过节还丰盛。
实在是太大方了,大汉们接过那么多活就没有在雇主家吃过这么丰盛的菜肴,这一盘菜恐怕比他们一天的工钱还多。
莫冰道,“这些都是我们饭店以后要卖的菜,不知合不合民众胃口,所以麻烦师傅们线试吃一下。”
“很好吃,莫姑娘好手艺!店里有莫姑娘在,生意肯定红火!”大汉们都赞不绝口,尽自己所能地告诉她们,所有菜都很美味,不用怀疑,食客肯定喜欢!
“好啊你们都吃上了,是不是把我给忘了!”此时忽然王柔儿气鼓鼓地出现在大门口。她估摸着差不多是吃饭时间了,一日三餐就是她一天最大的盼头,没想到有吃的居然不叫她!
莫冰心里咯噔了一下,“不好意思柔儿,我给忘了。”
“在吃什么好东西,好香啊!”黄来福紧随王柔儿之后,他完全不把自己当外人,自顾自地去拿了属于自己的碗筷,找了个空位坐下。
“你别坐我旁边。”王柔儿还气着呢,看见黄来福就更没好气。
黄来福端着碗,一脸疑惑,“大小姐你又怎么了,还不让我吃饭啊?”
“哼!”王柔儿看中了那块猪蹄,刚伸筷子要夹,就看见旁边伸来一双筷子当着她的面把猪蹄夹走了。
黄来福吃得很香。
王柔儿那个气啊,“喂,你都胖成猪了还吃!”
“我哪胖,我已经瘦了点了好嘛?”黄来福也不是任王柔儿骂的软男,“你个臭丫头不要无理取闹,不就是夹了一块猪蹄吗?我咬都咬了,你还想吃啊?”
洛风咬着筷子看他们吵口看得津津有味。
“罗姑娘,怎么办?”莫冰也怕他们了,一坐到一起就吵起来,跟小孩子似的。
“不关我事,”洛风自己吃自己的,完全没被小孩子吵口影响到。
莫冰没有洛风那么良好的心态,老妈子似的上去哄闹脾气的王柔儿,“好啦好啦,柔儿你看这里还有一块猪蹄,盘子里还有很多呢。”
“今天本小姐就不和你计较了。猪头。”王柔儿愤愤地从猪蹄子咬下一块肉。
黄来福:“都说了我瘦了,你不准再叫我猪!”
一顿午饭在他们的吵口中吃完。
王柔儿对黄来福离去的背影道,“既然你要减肥,以后还是别来这里蹭饭了,饭菜那么香,你怎么控制得住少吃。”
“管你什么事?”就算走远了黄来福都要回过身大声怼回去。
“他们到底几岁啊。”莫冰失笑。
“罗姑娘罗姑娘,我跟你说,今天上午林家小姐又派丫鬟来定了一套衣服……”
洛风听王柔儿说完,这大小姐看起来娇气,干活是挺认真的,上手也快,既然没她在店里也能从容地接待顾客。
得到洛风夸奖的王柔儿瞬间把刚才和黄来福吵嘴吵出来的气消了。
“小芳,这些碗筷待会儿洗干净放到这里……”说着洛风带着马小芳去了后院。
小芳?新来的帮工都亲切地叫名字,为什么不叫她王柔儿的大名,认识都这么久了,还一直叫她王姑娘,叫黄来福都是叫小福的。王柔儿心里酸溜溜。
马小芳看起来粗枝大叶,实际上干活心细认真又利索,碗盘洗的非常干净,叠放得整整齐齐。
洛风对这个帮工越来越满意。
马小芳因为外貌和性格吃了不少亏,不少人见她老实好欺负,故意克扣工钱,见她身体壮实,觉得她那么壮,就算饿着也比别人强,又单独把她饭量给减了。
马小芳干的最久的活是工地,干的最苦最累的地方也是工地,建房子,修桥修路都干过,她是出了名的老实人,扣钱是常事。马小芳委屈极了,之后再也不肯去工地干活了,但因为体型原因,除了工地也不好找别的活干。
洛风是马小芳遇见的最好的老板,会给她吃饱饭,不会用异样的眼光看她把她当异类,所以她干活也更卖力认真,一定不能让洛风失望。
中午的菜还剩了大半,把菜热了热,炒了几样小菜,晚餐将就着吃完。
到了下午下班的时候,马小芳拿到了洛风之前承诺好的二十个铜板,还有一纸袋冒着热香的薯条。马小芳拿着钱和薯条激动地无以言表。
几个大汉收工回家,刚走出门就被洛风叫住。
“师傅们先留步。”洛风拿着几个纸袋出来,“这些送给师傅们,辛苦了。”
“不辛苦应该的!”纸袋里面装的就是中午吃的薯条,大汉们后悔没跟洛风要的东西。他们顿觉受宠若惊,没想到洛风还周到地给他们也准备了一份。
一天又这样充实又忙碌地度过了。
洛风和莫冰回到租住的宅子,王柔儿已经洗漱完,裹着厚实的棉被在客厅看书。
“怎么不先进屋睡呢?”莫冰问她。
“想等你们回来。”王柔儿按洛风制定的朝九晚五时间上下班,回来的要比她们早,偌大的房子里就她一个人,上次闹鬼的画面还历历在目。她一个人怕了。
莫冰和罗洛风对视一眼,大概明白了王柔儿的心情。
空间里,洛风舒舒服服地在大浴缸里泡澡,莫冰将洛风一头秀发解开,细细地打上洗发水搓揉干净。
“我们要请护院保镖还是丫鬟吗?”洛风为王柔儿考虑,自己和莫冰都有本事傍身不怕歹人,王柔儿是个普通人,一个人单独住在大宅里怕会遇到什么事,尤其是徐峰那个阴险小人还在不依不饶地想要报复她们。
莫冰说,“我觉得店里新来的那位马姑娘不错,是个女孩儿,方便和柔儿同进出,而且身板也结实。”
洛风:“只是王姑娘可能不太喜欢小芳。”
“哦,会吗?”据莫冰了解,王柔儿虽然有点娇小姐脾气,但一般情况下不会以貌取人,影响王柔儿对那人态度的是那人的品性。莫冰相信自己不会看错人,马小芳是个老实本分的人,照理来说不会惹得王柔儿反感才对。
莫冰百思不得其解。
洗漱完,洛风换上她的现代连体小动物睡衣,这睡衣柔软亲肤,比古代的睡衣舒服多了。
凌无炽看着洛风拖着恐龙尾巴在杂货堆里找啊找,时针已经指到十了,“你在这做什么,还不睡吗?”
“我就在这空间睡。”那张原本打算自己躺的大床被凌无炽给霸占了,洛风不得不再给自己弄个能躺的地方。
“为什么要在这里睡?”
“因为这里舒服暖和。”洛风冲凌无炽呲牙咧嘴,“你怎么这么??铝耍?闶俏衣杪穑俊
凌无炽看了洛风一眼,换了个侧躺背对洛风的姿势。
洛风终于找到了一张大沙发,打开就是一张床,然后摊上垫子,加上被褥,ok了。
洛风开开心心地躺在沙发大床上。
十分钟过去了睡不着。
半个小时过去了还是没睡着。
一个小时过去了,洛风忍无可忍地起床了。
“罗姑娘,你还不睡吗?”此时扎根在土地里,以寄魂草模样休息的莫冰问。
“睡不着。”空间里一直都是白天,越躺这太阳光越刺眼,习惯了黑暗环境的洛风的无法入睡。
洛风又在杂货堆里找了找,找到了一块面积大的深蓝色布,应该是从窗帘店收的,遮光效果一流。
洛风又吭哧吭哧地在沙发旁边搭架子,把布盖在架子上,瞬间遮蔽了四周的耀眼的太阳光。
光透过深色沉重的布进来,洛风躺在沙发上看上空,就像看夜空一样,看似纯色的布料上印着星星月亮的图案,被光映出夜空的轮廓。洛风处在布搭起来的假星空之下,感觉有种独特的美感。
“凌……”话才刚说出口洛风就把下面的话收了回去。邀请凌无炽进来一起来看星星的行为太轻率了。共处一片星空,赏看有限的星月,是浪漫,更是暧昧。
不要想多那么多了,洛风拍拍自己的脸,睡觉最重要,明天还要早起呢。
王柔儿被照进室内的一道暖阳刺醒。
莫冰已经做好了早餐,简单的鸡蛋面,青菜,还有酸黄瓜。
“罗姑娘呢?”王柔儿习惯性地问了一句,往常洛风起的比她要早。
“还在睡吧。”莫冰笑着说。
王柔儿放下筷子就要去洛风的房间,“那我去叫她,晚了没人给饭店开门。”
现在洛风很有可能还不在房间里,莫冰急忙拉住王柔儿,“唉不用了,你先吃吧,我去叫她。”
“睡过头了!”洛风手忙脚乱地换上衣服,睡得太舒服了,生物钟都失效了!“为什么没叫我!”
凌无炽无辜地看着洛风急急忙忙地又是刷牙又是洗脸,选择无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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