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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末世:一块布的人生观 > 第145章 一团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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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迪克进入地牢的同时,在另一边,他亲手建造的地下避难所里。

    夏茗擦着刀。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觉得用刀比用枪要顺手多了。

    也许是那次在下水道里。

    独自一人第一次干掉30只丧尸开始吧。

    其实那一次,如果有更多的子弹的话,兴许就不会那么狼狈了。

    夏茗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兽皮。

    其实她也不知道这是什么皮。

    在艾玛将这对刀给到她时,连带着这块兽皮也一起给了她。

    就是为了让她擦刀用的。

    所以每次开战之前,夏茗都会用这块兽皮仔细擦一擦刀锋,似乎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而耗子则坐在另外一边,与夏茗所做的事情差不多。

    只不过夏茗擦的是刀,而耗子擦的是枪。

    他的那杆狙击步枪。

    耗子是个非常仔细的人,他的枪也都保养得很好。

    耗子在一张桌子上铺开了一张大红毯子,然后把枪拆成一片零件,仔细地擦拭着。

    “耗子。”夏茗先说话了。

    其实夏茗和耗子或是其他任何一个人,都绝少独处。

    仔细想想,自从大家认识以来,似乎还没怎么放松过。

    毕竟这个世界,想要活下去,就已经竭尽全力了,谁还有心思再去想别的。

    “嗯?”耗子只回了一个字。

    平时耗子的话很多。

    可是在他保养狙击枪的时候,在他的世界里,就只有枪了。

    “这次要是能平安回去,你教我怎么用炸药吧。”夏茗说的第二句话。

    “炸药?你学那玩意干什么?”耗子问道。

    “我只是觉得像你那样杀丧尸很快。”

    “我劝你不要学。”耗子直接拒绝了。

    “为什么?”

    “你的性格不合适,玩炸药是个细活,你有时太……太冲动了。”耗子本来想说毛躁,最后想想,还是冲动这个词更适合。

    夏茗没想到耗子对自己的评价竟然是这样,看来只能放弃了。

    “夏茗,你相信迪克吗?”这次换成耗子先引起的话头了。

    夏茗摇了摇头,可说得却是另外一句全然不相关的话。

    “耗子,你最近怎么都不算卦了?”

    耗子短暂地停顿了一下,于是又开始擦了起来。

    “我现在不用算了。”

    “为啥?”

    “只要跟你在一起,肯定是大凶。”

    夏茗噗嗤一声乐了。

    如果是在以前,夏茗绝对不会笑。

    曾几何时,扫把茗的绰号可是像块铁牌子妥妥地焊在了夏茗的身上。

    夏茗为此不止一次自责过,尤其是自己的小队全灭时,甚至想过要自杀。

    可是现在,夏茗不会了。

    就算是耗子或是锉刀说出再毒的话,夏茗都会一笑了之。

    自从在石门城一战。

    夏茗体会到了对于同伴的信赖究竟有多重要。

    否则她不可能活着走出那座城市,也不可能救回奥罗拉和路西法。

    信任让她不再介意大凶、不吉利、扫把茗这样的字眼。

    她甚至还有点喜欢凶煞这个绰号。

    如果记得不错,好像是大家第一次见面时,耗子给起的吧。

    既然是凶煞,那么害怕的就应该是夏茗的敌人。

    “呵呵,看来这次的情况也差不多呢。”夏茗竟然开始调侃起自己。

    这可是让高程吃惊不小。

    以他对夏茗的了解,这一世的夏茗可是那种不是太自信的主儿。

    否则也不会经常做出处处想要证明自己的事。

    现在竟然开始调侃自己,高程觉得应该开瓶酒庆祝一下。

    “对了,夏茗,你从哪弄来的这件夹克?挺酷的。”耗子突然又改了话题。

    今天,夏茗为了寻找锉刀的线索,曾经伪装过自己。

    夹克的造型显然是高程换的新的皮肤。

    夏茗抬起胳膊,看了看依然保持着黑色金属皮肤的夹克。

    其实这段时间,夏茗一直在考虑要不要跟大家说高程的事情。

    毕竟高程的许多能力大家都是用得上的,但是进化点实在太少了。

    如果可以得到大量的进化点,就能大大提升小队的生存几率。

    毕竟,夏茗是老板。

    给员工谋福利也是老板的责任。

    更何况是生命。

    夏茗决定了。

    “等这次回去以后,我有件事要对大家说。”

    “啥事?不能先跟我透露一下?”耗子已经擦完枪了,又恢复了之前的调调。

    “不能,同样的事我可不想说好几遍,所以还是大家凑到一起再说吧。”

    “哎哟,小茗茗真是长大了,有自己的小秘密喽。”

    耗子刚说完,只觉得眼前一亮,赶紧歪头,一柄匕首扎进身后的木墙内。

    耗子脑袋上流下一串汗珠。

    我靠,这丫头来真的哈。

    就在这时,外面,突然响起一声轰鸣。

    整个大地都在颤抖,沙土掉落,感觉随时都可能塌陷似的。

    紧接着,名叫程程的小男孩儿跑了进来,喊道:“快走,伯爵的士兵来了。”

    外面,宽敞的院子里,一个身穿燕尾服的男人堵住了院门。

    就在他的身边,站了一排身穿重甲的士兵。

    只不过这次士兵手中拿的不再是长矛和斧头。

    而是枪,正儿八经的热武器,枪。

    院子中央,十几个人,像是一群鹌鹑,挤在一起。

    恐惧地拥挤在一起。

    一个胆子稍微大一点的男人走上前说道:“劳伦斯大人,您这是干什么?这里可是迪克先生的家啊。”

    劳伦斯的姿态依然是那么谦逊、柔和。

    露出一个足以让很多人都放下戒心的微笑。

    可是他说出的话却令众人毛骨悚然。

    “迪克先生回不来了,他说希望大家一起去陪他,在地狱。”

    劳伦斯说完的同时,挥了一下手。

    两排士兵立刻扣下扳机。

    十几条火蛇喷洒而出。

    子弹全部落在那些手无寸铁的演员手上。

    劳伦斯第一次露出轻蔑的微笑,讥讽道:“绵羊只要扮演好绵羊就行了,那样也许活得还能长一些。”

    就在这时,黑暗中一点闪光,紧接着便是一声枪响。

    劳伦斯跃起,身后的远门上多了一个弹孔。

    紧接着,又是一声枪响。

    一名士兵头部中枪,倒下了。

    然后又是一枪,又一名士兵倒下了。

    黑暗中的枪很快,瞬间就有四人爆头而亡。

    剩余的士兵也不向老百姓开枪了。

    所有的火力都对准了房子。

    一栋好好的房子顷刻间千疮百孔。

    黑暗中的枪停火了,但是士兵们却没有放下机枪。

    两颗手雷飞进了房子。

    爆了,燃起一团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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