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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浴血成魔 > 第12章 极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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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左臂不知怎么回事,原本古铜色的肤色竟然变成了通体暗红色,就像整条手臂被染上了红色的颜料。

    林七握紧左拳,稍微一用力,一股强大的力量随之充斥整条手臂。

    “嘿哈。”

    一拳对着一旁的树木轰去,巨大的力量致使树木上留下一个深深的拳印。

    “这……”

    林七楞住了,这一拳如果打在人身上,岂不是直接一拳就可以洞穿身体?

    现在整条左臂拥有了就好像进入了狂暴状态下才拥有的力量。

    林七陷入了沉思。

    脑海中回想起最近发生的事。

    自己的似乎只要进入狂暴状态,吸食鲜血啃食血肉后,实力都会大幅度提升。

    之前在斗兽场中,吸食了上万只血蝙蝠的血液后,后来明显再次进入狂暴状态中,力量提升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如果说当初在斗兽场拥有灵师境界的实力,那么在吸食血蝙蝠后,起码拥有了灵师九阶的实力。

    而后再次吸食了巨型血蝙蝠,自己的左臂那时候应该就发生了变化,只是一直没有留意到。

    也就是说,虽然自己不能吸收天地灵气修炼,可是如果狂暴状态下不断吸食血肉,一样可以提升实力。

    就在林七楞神思考的时候,整条左臂暗红色逐渐消失,当他再次绷紧左臂,把力量集中,暗红色的肌肤立马又覆盖住左臂。

    左臂瞬间又充满强大的力量感。

    “果然如此,自己的左臂得到了进化,牛皮啊。”林七激动不已,左臂的变化想来应该和进入狂暴状态有着密切的联系。

    不过激动归激动林七还是忍不住抱怨道:“你说你进化右手不好吗?非得进化左手,使用起来不仅别扭威力还大大折扣。”

    极地城。

    东秦州有十三座主城,上千座小城,这些城镇的管辖权都由五大宗门掌控。

    五大宗门,分别为灵炫宗,血宗,神傀宗,蛮海宗,天地门。

    极地城乃是蛮海宗掌管的一处主城。

    极地城中,一间客栈内。

    林七拿着一张纸张端详起来。

    纸张入眼便看到三个大字,追杀令!

    下方还有一张插图,显然就是林七的容貌,旁边还写着追杀他的理由。

    “这个两个老不死的。”林七怒声道:“不仅抢了自己的血欲灵果,还把枫灵城上万条人命扣到自己头上。”

    “我要是能操控数百万只血蝙蝠,早把你们二人灭杀了。”

    苏屠乃是血宗三长老,黄鹤水同样也是灵炫宗长老,地位身份高贵,就算林七把知道的真相告知外界,只怕也不会有人相信。

    林七把手中的追杀令捏成一团直接扔在地上。

    正准备出门,不过想了想,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还是精心易容了一番,对着铜镜打量起来。

    满意道:“现在就算是苏屠那两个老不死的在我面前也怕认不出来了吧?”

    铜镜中,林七戴上了乱糟糟假发,贴上了络腮胡,还自制了一个独眼眼罩,野蛮中带有一丝犀利的气息。

    “还不错,这样子放在前世怎么说也算的上是一个颇有魅力的大叔吧?”

    出了客栈,林七往城中心走去,路上就听到有人议论。

    “再过几天便是蛮海宗招收弟子的时间,希望到时候我能成功进入蛮海宗。”

    “就你?还想进入蛮海宗,人家最低标准可是二十岁突破灵师境界,你现在都快二十五岁了还处在灵者境界,还是不要想多了。”

    “……”

    “蛮海宗?”

    听着旁人的议论,根据这几天林七的了解,这个蛮海宗,一直以血宗不和,自己一个人又势单力薄,如果能够进入蛮海宗似乎也不错。

    只是二十岁突破灵师境界对他而言问题很大啊,虽然自己进入狂暴状态后有灵师九阶的实力,可是平常他只能算得上是一个普通人。

    总不能在人前直接进入狂暴状态吧,这样不是他杀光所有人,就是被别人击杀。

    头疼啊。

    走在极地城的街道上,看着周边叫卖的小贩,听着人群中传来的欢声笑语,林七不由得精神了几分,人类果然还是只适合群居。

    他突然有点想念老王了,奈何老王身形庞大,带入城中难免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况且自己现在还在被追杀,带上老王反而目标更大,只能让它在城外等待。

    看着四周风格迥异宏伟壮观的建筑,这里和枫灵城一比较,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缘命阁!”

    林七站在门口,望着眼前这座富丽堂皇的阁楼,摸了摸怀中从青山尸体上拔下来的十六万金币,抬脚踏入其中。

    本来他在枫灵城中寻得不少金币,可是都没有带在身上,如今恐怕早就被进入城中的人拿走了。

    “客官需要什么东西?”刚进入缘命阁,就有一位伙计上前招呼。

    “这有没有空间戒?”林七开门见山问道。

    空间戒顾名思义,外观只是小小的一枚戒指,可是其内却开辟出另一个空间,只要持有者触摸某样东西,就可以用意念将东西收纳进这个空间内。

    这可是杀人越货,居家旅行的必备之物。

    如果当时林七拥有空间戒,在枫灵城中搜刮的金币就不会弄丢了。

    “当然有,客官请跟我来。”

    林七跟随伙计来到一处柜台前,看着柜台里面放着几十枚各式各样的戒指。

    “这就是空间戒?”看着面前的戒指,林七感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不禁问道:“最便宜的多少金币?”

    “空间戒的价钱,都是以戒指内的空间大小来定的,不过这里最便宜只需要五十万金币,客官需要吗?”伙计介绍道。

    “嘶,五十万?”林七倒吸一口凉气,他恨啊,这样的戒指他在枫灵城中可是见过不少。

    不过当时他以为这只是装饰品,谁曾想这就是所谓的空间戒,他这才明白当初是放弃了多大一笔财富。

    “我在看看,在看看。”林七掩饰住尴尬,毕竟他怀中只有十六万金币。

    “那这里有没有妖物出售?”

    “妖物自然也有,不知客官需要什么样的?”伙计并没有不耐烦,还是面带微笑问道。

    “最便宜的!”林七回道。

    “这里最便宜的妖物,就是一阶低级妖物百肉蚁,一只要一万金币。”

    “一阶妖物只要一万金币?这么便宜?先给我来十只吧。”林七大手一挥想都没想拿出十万金币。

    他之所以购买妖物,自然是为了进入狂暴状态下食用,虽然生吃血肉极其恶心,可是这也是他获得力量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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