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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重生:我能让万物时光倒流 > 第35章 借刀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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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一下学期,文理分科,王志强和吴清雅分在了一个班。

    那是两人第一次见面,他坐在最后一排。

    吴清源作为学习委员,时常来催促王志强完成作业。

    少年的心动总是简单到没有缘由,只消互相看一眼,便能够幻想出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恋。

    吴清雅在王志强眼里,就如同天上的皎月,洁白无瑕,可望不可即。

    高高扎起的马尾,白嫩而透红的皮肤,特别是那一双灵动的眸子,仿佛藏着漫天萤火。

    像极了从九天之上,降临人间游荡,未沾染尘世的仙子。

    让王志强痴迷不已,每天上课,光是看着吴清雅的背影,就足以心神荡漾。

    语文课本上的诗词歌赋,在王志强眼里,向来是天书般的存在。

    文绉绉的语句,拗口的读法,对于心浮气躁的他来说,犹如馊掉的泔水,难以理解。

    但那篇《蒹葭》,王志强敢说自己理解透了。

    而且是读一遍,就立马明白了其中的感情。

    他觉得,文章里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为他而写。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这种爱而不得,只能苦苦追求的感觉。

    王志强深有体会。

    每当自己以为就要靠近对方的时候,一抬头,才猛然发现,自己追逐的不过是一片虚影。

    吴清雅永远离自己远远的,他在河中,我在河边,可等我到了河中,她又去了河岸。

    苦苦不能站在吴清雅的身旁,和她谈笑。

    可李言却是个例外。

    不仅和吴清雅挨得那么近,两人还时常有说有笑,甚至,还可能是吴清雅主动接近的李言。

    王志强不明白,为什么李言能轻而易举的接近吴清雅,而自己却连机会都没有。

    自己不论是外貌,还是家境,都比李言强了数倍不止。

    至于学习的好坏,王志强认为,读书不过就是为了前程。

    以自己的家境来看,就算不上大学,也足以完胜李言。

    因为自己的起点,是李言穷尽一生才能抵达的终点。

    但现实狠狠的抽了王志强一个耳光。

    李言一个穷小子,家里收破烂的。

    偏偏就是能得到他女神的青睐。

    或许这就是天意吧。

    在关于吴清雅的事情上,李言对于王志强来说,又何尝不是起点即是终点。

    强烈的挫败感,让吴志强异常的憎恨李言。

    起初只是警告李言不要接近吴清雅,单纯的吃醋而已。

    可随着欺负李言的次数增加,王志强尝到了将负面情绪发泄到别人身上的快感。

    这是所有男人,都无法渴望的权力,能随意支配别人的权力。

    每当不顺心时,或者又遭到了吴清雅的冷眼时。

    王志强便会将这一切,一股脑的怪罪到李言头上。

    毫无道理可言,只是单纯的发泄。

    现在,不知怎么回事,一切都改变了。

    曾经被自己百般欺辱的穷小子,居然骑在了自己头上,反过来欺负自己。

    自从那次在警局回来后,王志强的父母对他的态度就发生了改变。

    他是家中的独子,父母经营的饭店,虽然不是什么五星级酒店。

    但在龙县,也是有名号的地方。

    一年的利润可达百万元,家底可谓是殷实。

    王志强从小便是在蜜罐中长大,在合理的范围内,基本都是有求必应。

    从来没有尝过苦痛的滋味,周围的人也都是围着自己转,身边成天有人陪伴,更是不知道孤独的滋味。

    父母对自己甚是疼爱,从不对自己有过高的期望,只求自己能安稳一点。

    他们已经将自己未来的路都铺好了,能非常幸福的过完一生。

    可犯了那起抢劫案后,父母甚至都不再正眼看自己。

    有时对视上一眼,父母眼里的厌恶,让王志强感到极度害怕。

    那是对自己有多失望,才会用这样的眼神看自己。

    在他们的心里,王志强已经变成了一滩无可救药的烂泥。

    明明吃穿不愁,像个小皇帝一样,要什么有什么。

    可居然跑去抢一个穷小子的钱。

    这已经不是单纯的误入歧路那么简单了,做坏事也得有个理由。

    有那个富二代去抢钱的。

    这分明就是单纯的坏,坏到了骨子里,用开水烫都烫不掉的那种。

    对于王志强,他们是彻底心寒了。

    不止如此,连那些成天围着自己转的那群人,也散去了一大半。

    只剩下几个非常要好的朋友,还和自己维系着友情。

    曾经的他,是多么的风光啊,走到哪都有一群人跟在屁股后面。

    在他身后巴结他,拍他马屁,各种各样的赞美。

    可如今,有些人看见自己,甚至主动离远点,连个招呼都不打。

    王志强瘫坐在椅子上,想着最近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以及回忆起的过往。

    气的目眦欲裂,两只手死死的握住椅子的扶手,用力过猛,将手掌压出一道道血痕。

    “李言,我发誓!”

    “我一定要将你碎尸万段!!”

    王志强用尽全身力气,一个字一个字的低吼出来。

    说完后,情绪逐渐平缓,看着面前的手机。

    似乎是又想起了什么,整个身子松散开来。

    先前在心里憋着的一口怨气,也已荡然无存。

    自嘲的发出一声笑声,声音里尽是无奈。

    现在的李言,连黄思源都认他做大哥。

    而且刚才的消息,又极其真实的告诉他。

    李言,居然将令龙县所有中学的学生都忌惮的胡万,揍得跪地求饶。

    而自己,不管是相较于黄思源,还是胡万。

    都不是一个等级的人物,在两人面前,自己更是一个小弟。

    一股异常庞大的无力感,席卷了王志强的全身。

    就凭现在的自己,还是李言的对手吗?

    怕是连做他对手的资格都没有了。

    心如死灰的王志强,大脑一片空白,痴痴的盯着摔碎了屏幕的手机。

    渐渐出了神,以至于能让他前所未有的冷静下来思考问题。

    突然,王志强像是想到了什么,整个人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满脸的兴奋,两只手不停的互相拍打着,在原地来回渡步。

    嘴里念叨着。

    “妙啊,秒啊。”

    “借刀杀人!!”

    通过手机里的消息,王志强想起了李言制服胡万的消息。

    脑海突然灵光一闪,往胡万那边想去了,自然而然的就想到了胡万背后的姐夫。

    像这种带六十个人,反倒被四个人揍趴下了的事。

    光是说出来就足够丢脸了。

    更别提还是被李言这个连名号都没有的小人物。

    所有胡万大概率是不会去寻求他姐夫的帮助。

    太丢脸了,搞不好还会被他姐夫收拾一顿。

    既然胡万说不出口,那就换一个人说,再换一套说辞。

    让事实不变,但事情本事的意义产生变化。

    王志强打算当那个第三人,去给胡万姐夫添把火。

    让这件事,从胡万和李言,变成李言和胡万姐夫。

    之后再借胡万姐夫的手,替自己报了这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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