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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三年之期,什么赘婿不如狗,什么修罗歪嘴龙王,除了味道很冲以外,确实有点意思,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嘛。
昨天写阳休之劝进的剧情,给我感触很深。历史上他就干过这活,叫“六王三川”。不过是给高欢拍马,还把高欢拍得很爽。可惜看评论区似乎没什么人意识到这其实只是个“人物还原复刻”,我也在反思,好多东西写出来要读者能看懂,才会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写。
你构思得再多,读者看不明白,其实等于是白写了。
有些历史文呢,虽然粗鄙不堪,漏洞百出,但是它却可以制造很多热点的话题。我也不得不承认,我书里的剧情哪怕深度再好再精彩,其实也不如“元善见”三个字有热度。因为元善见三个字本身就包含了一系列的高能信息量。
类似这样能制造热门话题的历史文,哪怕后面读者的讨论也基本全是废话与喷口水,但这样的书有很与流量,这还不够优秀么?
某起点大神就说过:我文笔不好写不出那些封神的作品,但是我很会恰烂钱,而且恰烂钱恰得很舒服
我写得舒服,读者也吃这一套。我这个构架,写一本后,下一本换皮换背景还能写,或许达不到上一本的高度,但是闭着眼睛写也能轻松过万订,难道不必你辛辛苦苦的想新东西要来得性价比高么?
以后读者笑我江河日下,但是我吃老本,一个月还能入手十多万,到底是谁笑谁呢?
这话其实没法说。
我其实也在不断的总结反思,这本书从开头写到现在,我也是在慢慢的在完善写作手法,吸取其他网文的优点。
如今我心态已然平和,已经可以从各种纷繁复杂的套路当中选取我所需要的,网文作品,一定要以订阅来评价,均订多的,总订多的就是赢家。
但是历史小说则不一定。
我将二者区分来看,取得了心态与收入的平衡。
明天一章剧情转到柔然了,我先睡一觉把脑子里的龙王赘婿洗一洗,明天再更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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