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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灵气复苏:杀鬼就变强 > 第179章 实力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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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灿从这些人的身上捕捉到了一种渴望,他们渴望去死,死亡不再是令人畏惧,而是一种向往,他们向往死亡。

    对于这几位同族最后的要求,常灿虽然心中不愿意,但是还是遵从了他们的意愿,一一击穿他们的额头,粉碎大脑,以极快的速度帮几人解脱了。

    “一路走好。”

    常灿注视着这几具面目全非的尸体,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哀悼。

    随后他把这几具尸体聚集在一起,然后一把火全烧了。

    人类在恶魔的眼中就是美食,常灿不希望这几人死后还不得安宁,于是选择把他们的尸体都烧掉,这样的话就不会被恶魔挖出来吃掉。

    “我要报仇。”

    常灿神色坚定,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眼睛的余光在属性面板上看了一眼,常灿惊奇的发现,自己的强化值已经不知不觉达到了将近5亿。

    这是一个十分恐怖的数字,代表着他可以随时随地将修为大幅度的突破。

    不过常灿并没有贸然突破修为,因为他感觉到自己修为突破太快,灵魂和身体出现了几分不协调,虽然还很微弱,并不会影响战斗力,但却让自己感觉不太舒服。

    所以他决定先提升一波灵魂的力量,然后再着手提升修为。

    看了看自己的强化值,已然达到了4亿8500万,足可以好好的将自己全面强化一遍。

    他先是将灵魂打到提升到了60层,一共花了两亿四千多万的强化值,而他的灵魂力量也突飞猛进。

    然后他将剩余的强化值加在境界上,其中一部分用来觉醒巨象微粒。

    姓名:常灿

    年龄:23

    力量:288蛟

    灵魂力:38000

    速度:30700

    功法:烈阳真功(二十八层)、灵魂大道(六十层)、神象镇狱劲(第二层)(一万五千零八十巨象微粒)

    境界:枷锁境二十八重天

    武器:百变平底锅

    强化值:14800000

    评价:你已经初步具有无敌之姿

    接近300蛟的力量,让常灿终于可以在枷锁境横行一方,甚至是双倍战力加持之下,能够和初等王者掰掰手腕。

    也就是说虽然他的境界是枷锁境,但是他的实力已经能够和王者旗鼓相当,这就厉害了。

    有道是力量是男人的胆气,拥有和初等王者相抗衡的力量之后,常灿感觉自己心态有些膨胀,他居然迫不及待的想要找一位恶魔将军试试水,看看自己的成色到底如何。

    不过想了想,常灿还是觉得应该低调一些,暂时先拿这些炮灰出出气,欺负弱小的感觉有时候还是很不错的,至少一欺负一个准儿,不至于踢到铁板。

    王者级恶魔可不是游戏里面的小怪,说来什么样的就来什么样的,万一来了一个自己惹不起的,那事情就有些大条了。

    所以为了保险起见,柿子还是先挑软的捏,如果能够大量杀伤这些低级恶魔,那么对人类来说也是喜闻乐见,至少普通人能够活下来很多,不至于被这些海量的炮灰恶魔围杀。

    想做就做。

    常灿自觉自己的实力已然足够,所以开始特意寻找游荡在熔岩领的恶魔。

    熔岩领地域广大,其中不知道充斥着多少的恶魔,哪怕是常灿一个人就杀死了近百万,但依然不过九牛一毛,无数的恶魔生活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每天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

    为了活命,大多数的恶魔都要与天争命,和同族的恶魔争抢,在魔兽的嘴里抢食物,甚至以其他的恶魔为食,这在人类来看不可思议的事,在恶魔的眼中实属正常。

    魔界的恶魔并不全是依附于领主的麾下,很多的恶魔按照族群的不同分为无数的部落,这些部落在平日里各自生活,只有在领主征召的时候才会组成炮灰军团。

    这些恶魔平日里都各过各的,如果人口暴增,就会掀起一场对外战争,只有死伤过半的时候才会休战。

    因为对魔界不熟悉,所以常灿并没有特意选择某个地方,而是随遇而安,走到哪儿算哪儿,完全是搂草打兔子,碰到了就薅一把。

    飞行了大约上百公里,常灿终于碰到了一处巨大的恶魔部落,目测人口最低也要超过百万,其中深处还有无数强大的气息,显然是这个部落的高手。

    这些气息完全没有隐藏的意思,就这么将自己的实力展现出来,估摸着是为了震慑无处不在的敌人,让对方知道自己的部落不好惹,不要随便打自己部落的主意。

    类似于这种上百万人口的部落,其中的强者定然不少,光是常灿感知到的就超过上百,其中是否还有隐藏的就不得而知,但是应该是有的,没有任何一个势力会将自己所有的底牌展现在人前,恶魔也是智慧物种,当然知道这个道理。

    这些气息不一而同,有强有弱,弱一些的不过刚刚晋升枷锁境,强的甚至达到了枷锁境三十六重天,气息如同大海一般磅礴,如同高高悬挂在天上的大日,充满了压迫力。

    这是一处蝙蝠魔的部落,到处都充斥着背后背着一副蝠翼的蝙蝠魔,头颅十分像蝙蝠,但是浑身的皮肤却是紫色的,身上裹着各式各样用来遮羞的衣物,大多数都是兽皮硝制而成,只有少部分穿着的是布料的衣服。

    由此可以推论出,在魔界之中,布料是很珍贵的东西,哪怕是上百万人口的大部落,也依然只有少数恶魔能够穿得起,其他大多数穿着的不过是魔兽被扒了皮之后做的衣服。

    常灿并没有任何隐藏身形的意思,就这么直挺挺的屹立在蝙蝠魔部落的上空,顿时就被许多的蝙蝠魔注意到了。

    “快看,是一只人类。”有被征召去熔岩领讨伐人类的蝙蝠魔有幸见过人的样子,看到常灿之后,立刻大声惊呼到。

    “太好了,虽然不知道这只人类为什么会出现在我蝙蝠魔的部落中,但是实话实说,人类的血肉确实十分的鲜美,比大多数的魔兽还要好吃,我有幸吃过一只,那味道别提有多美。如果将这只人类抓住,然后炖成汤,保证大家连舌头都会吞下去,一定不能让这家伙跑了。”一只蝙蝠魔望着常灿直流口水,脑海中回忆着人肉的美味。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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