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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的婚期还没定啊!
最近陈记铺子那边的生意不是很好,可能因为刚过完年,大家都大鱼大肉的吃了好多,所以对吃食没那么热烈了。
刚好,程芊芊也能得点空闲时间,手里也已经有了几十两银子,准备帮紫月治治脸上的疤痕。
她带着紫月看了好几个大夫,大夫们都说她的疤痕倘若刚划破是可以治好的,但现在时间太长,伤口之前感染过,想要完全祛疤,几乎是不可能了。
尽管如此,程芊芊还是请其中一位大夫调配了药膏,带回去让紫月先抹着试试,就算不能完全去掉,淡化一点总是好的。
当一向寡言的紫月收到程芊芊带回的药膏时,低着头良久都没有说话。
程芊芊以为她不会用,于是亲手示范给她看。
谁知,当紫月抬起头时,她的双眼蓄满泪水。
程芊芊不由得吓了一跳,当初她被人牙子绑着卖时都没哭,这会怎么哭了?
“你没事吧?哭什么?”
紫月感动的抱住了程芊芊。
“谢谢你,十几年了,你们是我遇到的对我最好的人。”
原来是感动的,程芊芊这才舒了一口气。
这时她又想起,徐家是个当官的大户人家,而沈茗华以后是要嫁到徐家去,所以很有必要让她多认点字,虽说不能吟诗作画,起码以后也能看看账本才行。
于是,程芊芊便决定,每日忙完手上活计后,要教沈茗华读书写字。
沈茗华一开始很抗拒,但一听是为她嫁人做准备,便欣然接受了,还拉着紫月一起陪同。
第一步便是从读《女诫》开始,其实与其说是教沈茗华和紫月读书,倒不如说是程芊芊自己要读书。
虽说她也知道《女诫》这一类的书很封建,但是到什么时代就要读什么时代的书,毕竟生在了这个朝代,接受现实才是王道,所以她很想认真的学一学。
现在刚好三个人一起学,能学到什么程度就不保证了。
只是,让程芊芊无语的是,虽提前知道这书封建,却不知会封建到如此,按书上的内容来讲,女性在这个时代真是一点地位都没有。
程芊芊汗颜:哎!好怀念那男女平等的年代啊!
沈茗风在得知正在学《女诫》时,笑了她们好久,不过笑归笑,事后还是会时不时的考察一下她们。
遇到休息时,还会叫她们写字。
短短一个月过后,三人的进步都很大,尤其是程芊芊,本就是个现代大学毕业的学生,知识库全面,学个《女诫》不成问题。
毛笔字也是练的杠杠的,当然这只是她自己认为的,沈茗风每次看到她的字都是一脸的嫌弃,搞得好像她写的是什么洪水猛兽一般。
这天,沈茗华准备了一个她绣好的荷包和一张写了情诗的纸,让沈茗风上学时带给徐清波。
那张纸她偷偷看了一下,内容竟是两句情诗。
程芊芊无语,她那天只不过随口朗诵了两句古人写的诗,没想到竟被她当成情诗写了下来,还送人。
好在沈茗风认为沈茗华的行为太过轻浮,不仅没帮她带东西,还狠狠地骂了她一顿。
那之后沈茗华便日日无精打采,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程芊芊知道她是得相思病了,所以跟沈茗风商量,让他把徐清波叫到家里来吃火锅。
吃火锅?
徐清波接到沈茗风的邀请,本是不想来的,但一听说是吃火锅就心动了。
他不知道何为吃火锅,但是想到前两次吃的烤肉,都是很奇特的做法,想必这吃火锅也一定很美味。
放学时,徐清波跟着沈茗风来了。
他这次来和以往不同,是身份的不同。
沈母对这个女婿似乎越看越喜欢,程芊芊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以前没细看,今天细看一下,发现这家伙长得的确不错,素来喜欢穿一身白衣,身高与沈茗风差不多,长相虽不如沈茗风好看,但书生气似乎更重一点。
也难怪沈茗华第一次去见他就喜欢他了,若没有沈茗风在前挡着,程芊芊恐怕也会为他心动的。
留意到程芊芊的眼神一直放在别人身上,沈茗风心里吃醋,瞪了程芊芊一眼后带着徐清波去了书房。
沈茗华那丫头一听说徐清波来了,竟躲到了房间不出来了。
这丫头,人家不来你想,来了你又不见,这是想闹哪样?
为了今晚的晚饭,程芊芊今天准备了好久。
她买了几根牛骨,熬煮了三个时辰才熬出了一锅白白的浓汤。
因现在沈茗风身体已经好了,也能吃辣了,所以今晚的锅底调的是辣的。
锅里先放油,然后放葱姜大料以及辣椒爆炒一下,然后放入已经熬煮好的牛骨汤,最后再撒点盐。
不一会儿,火锅的辣味和咸味飘了出来。
出来要涮得菜,她还准备了好些蘸酱。
徐清波第一次来不会吃,便学着程芊芊的样子调了一小碗酱备用。
然后将提前腌制好的牛肉、羊肉等菜一起放进火锅煮,毛肚和鸭肠则是一起七上八下后直接吃了。
只见那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徐家公子,吃起来竟一点都不顾及形象了,一边吃还一边说太好吃了。
“嫂子,你真是太厉害了,下次我要火锅和烧烤一起吃。”
沈茗风在一旁冷哼:“还想有下次?就你这吃法,我们家可不敢叫你再来了。”
周围几人听了这话都哈哈大笑,尤其是沈茗华,她走出屋子来吃饭时就一直不好意思看徐清波,现在他们的玩笑话直接把气氛挑热了,他也跟着放松了下来。
她本就是心直口快又活泼的人,如果让她一直憋着不说话,她也会很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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