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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做凤王,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活了多少年了,反正时间对于我来说只是一个数字罢了……吗?
不,就凭我不老的容颜,永恒的美貌:
我,凤王,永远18岁!米黄色的长发是我的飘洒皇冠,金绿相间的纱衣是我高贵的象征!我凤王是最强的!哼,没人比我更懂最强!
不过尽管如此,居无定所却是我的代名词。
没人知道我住在哪里,也没人有资格知道我住在那里。
因为少有被人看见,再加上我心情好时翱翔划过的天空自带彩虹特效,偶尔落下两枚还带点神力的羽毛,以至于看到我的人都说我会带来好运。
呵呵~谁知道呢~
不过我偶尔还是会去铃铛塔看一看的,如果硬要说“家”的话,这儿就算半个吧。毕竟那儿特有的焦木的味道我很喜欢,经常会去滞留一会儿。
久而久之,这个地方的人们甚至都开始视我为守护神了,真是有趣的人类。
明明当时去那里只是看着一座烧起来的塔里有三只孱弱的小精灵便顺手把它们复活了而已。
也不知道人类到底是多么卑劣的物种,自己要杀死的精灵,却在被救下后没有恼羞成怒,反而顶礼膜拜,呵呵…
那三只小精灵现在也可谓是我的忠实信徒吧,挺好的,至少不会像某个无能小鸟的三个痴女信徒一样,一天到晚的想要以下犯上搞事情,真是令我万分的省心啊!
提到那只无能的小鸟嘛~啧啧,算是我的一个“朋友”了吧……
毕竟井水不犯河水,偶尔来回走动一下,嘲笑一番弱小的人类,也确实是别有一番风味呢。
不过听小水的话,前几个月洛琪雅那家伙好像被一个人类拐跑了,啧啧,真是丢我们神的脸面,放着好好的神不做跑去跟人类瞎混。
而且似乎她的三个小妹在更早之前就被那个人类收服了,哼,有其主必有其仆,还是我家三兽让人省心。
不过那个人类我似乎却是见过的。
当时路过白银山的时候第一次感受到那一股雄厚的火焰能量着实是惊了我一跳,还在旁边好好观察了一阵。
帅倒是挺帅的,不过就我多年的经验来看,连主动投怀送抱的沙奈朵和美丽花都能表现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钢铁直男的头衔完全可以安上了。
什么?你说你和宝可梦不可能在一起?我陷思,这世怎,我们宝可梦什么时候才能站起来!!!
不过话是这么说的,又怎么可能做的到呢?宝可梦就是宝可梦,神就是神啊!
身为神,就是有神的权利与义务!
不过这份义务也确实是很难以完成的啊~
听说一年前阿尔宙斯好像和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家伙打了一架,弄得满身是伤。
半年前从源初之山时跑出来全身都变成黑色的了,不分青红皂白的发动了攻击,大有灭世的迹象。
丰缘地区的三神和神奥的三神联合赶到时它已经不知道又跑到哪儿去了。
啧啧~现在的源初之山布满结界,进也进不去,也难怪那个人类小鬼会去四处找“神”,唉,真是可怜的小家伙。
年纪轻轻就坐上了冠军的宝座得担起冠军得责任,可惜了,我这么大时还是刚从蛋壳里蹦出来的一只被人叫做烈雀的小鸟呢~
算了,管他的,能帮就帮吧,不能帮就算了,现在还要欢迎一下客人呢。
我看着眼前找到我的某个银发的少女,心中已经大致猜到是来这里干什么的了。
我露出了灿烂的微笑:“那么您不辞辛苦的找到我,是想要干什么呢?不做神了的——洛琪雅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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