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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新婚夜,女扮男装的我马甲掉了 > 第102章 番外 重盛和百里天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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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盛接手重式影视已经快九年了。

    这九年里,重式影视在国内发展成为了首屈一指的行业领军人物。在m国,重盛也打下了一个党会分支,投资发展了电子制造业。

    公司虽仍是比不上百里集团,但较之之前的规模,已不是扩大了几倍这几个字可以概括的。

    除了事业外,重盛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跟百里天墨抢机遇,这比他每次换床伴还要重要。

    从几百万的小生意到上亿的大规划,他都喜欢去插上一脚,他就喜欢看他内心不爽表面还一脸镇定的模样。

    这日,金秘书又给远在m国的重盛带来了一个重磅的。他们调查发现,百里集团最近正在收购c市的一块地,这规划已经进行到后半部分计划了。

    这么好玩的事情怎么可以不参与一下呢?

    重盛连夜买了第二天的机票,比百里天墨还要早几小时到达c市。

    那日刚到达机场,还未走出大门就被人碰了瓷。

    一个小个子男人猛地撞向了自己,速度快的让那个身边的保镖束手无策。

    重盛还是第一次被男人投怀送抱,要是换个女人,他早就上手了。

    “啊!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我赶时间,没刹住车,没撞疼你吧!”

    望了眼面前的小个子男人,重盛也仅是瞟了他一眼,回了句没事就要离开。

    他刚走了没两步,便被人扯住了衣角。这男人手劲可真大,自己这么大个人被他扯得站不住脚了。

    “你……你是百里天墨吗?我特别喜欢你,能不能帮我签个名?”

    重盛剑眉一挑,戾气布满了全身。

    百里天墨!又是这个家伙。

    没想到,这几年被自己打造成肾亏形象的百里天墨竟然还会有人喜欢。

    他想着想着,一阵快意袭上心头,“我可不是百里天墨那阉人,记住,我叫重盛。”

    “如果你能遇见百里天墨,帮我也要个签名,我也挺喜欢他的。”

    说实话,重盛当时说这些话仅是一时口快,他也没想到日后会频频遇到肖瑟,还让她成为自己生命中重要的一个人。

    一次一次的相遇,重盛被这个与其他男人不一样的男人吸引住了目光。

    前三十年,他打死都没有想过要喜欢一个男人,同性恋这个词在家里是个禁忌,毕竟自己的父亲就是因为这样让爷爷伤透了心。

    在重盛意识到自己开始慢慢关注肖瑟动向的时候,他立即挥刀斩断了情丝。

    金秘书合时宜的给他了一个信息,百里天墨已经陷在肖瑟的柔情中无法自拔。他竟然连性别都可以忽视掉,百里天墨比自己勇敢太多。

    既然都这样了,重盛决定帮他们一把。就一点药粉而已,百里天墨和肖瑟就滚在了一起,还因此迎来了他们的第一个宝宝。

    从那以后,重盛又回去了m国,那里有大群的美女等着他,他以为自己会沉沦在美女堆中。

    然而,命运又跟他开了个玩笑。

    就在重盛偷偷上百里家的银矿一探究竟的时候,倒霉的赶上了百里天墨的仇家来复仇。那人二话不说,也没确定下是是不是目标任务本人,就开启了复仇计划。

    重盛刚刚意识到了危险,人已经来不及逃离爆炸点了,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强大的冲击力冲到了杂石堆里。

    他昏迷了,在等他醒来时,人已经在了医院里。

    重盛昏迷来了好些天,在医院也住了好久。期间,除了爷爷和金秘书外,也就肖瑟和百里天墨来看过他。

    没过几天,重盛发现百里天墨和肖瑟来看自己时竟然手牵着手,一脸的亲密,这让重盛羡慕不已。

    后来,重盛意外看到新闻报道,他亲手撮合的两人竟然要结婚了。

    一个是从小最好的伙伴,一个是自己喜欢过的人,两人要结婚了,他竟然是从别处知道的。

    重盛觉得自己就像个笑话,父母不爱,朋友不亲。

    把喜欢的人推给了兄弟,为他挡灾断了腿,他却从来没把自己放在心上。

    重盛离开了,带着一肚子的怨恨回了m国。

    那里的情况也是乱的很,坡脚的重盛一身戾气。他打打杀杀三年,硬生生的承受了断骨之痛,忍受着一人的孤单,忍受着每时每刻被偷袭的可能。

    一个外国人在m国打下了整个党会,这是在历史上从没有出现过的事。

    既然m国已经安定下来了,重盛决定回c市解决那一批老赖蛀虫。

    哼!

    在自己受重伤那段时间,重式影视已经被那些个自封元老的蛀虫蚕食殆尽,这几年他也查看过公司账目,已经差不多是个空壳了。

    出来混的总要还的,吃进去的总要出来的。

    一切事情都在重盛的计划中进行着,除了百里一一的出现。

    百里一一说到底是重盛助攻的成果,这小家伙好像对重盛也特别的亲热。

    第一次见面就软软糯糯,好不害怕,可爱到重盛将党会的信物送给了她。

    不幸的人总看不得别人过的好,尤其是常年被自己当成竞争对手的人。

    百里天墨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着实让孤身一人的重盛非常不爽。

    他就想要看百里天墨吃错的表情,一副相杀了自己,却又无可奈何的表情。

    肖瑟真的是自己见过最聪明的女人,她好似很了解我,也笃定了我不会伤害她们。

    的确,我就是这么做了。

    重盛像老鼠一样,就想让自己出个位,引起下别人的注意,却又不想要太明显。

    他始终将百里天墨和肖瑟当成自己的朋友。

    为了救朋友,重盛替肖瑟挡了一刀,幸亏刀伤没有伤及要害。

    重盛仔细想了想,自己不多不少刚好替百里天墨一家三口挡下了所有的遭难,百里天墨在他面前说话都不敢太大声。

    重盛在住院期间做了一个决定。

    他的近期目标该车了恶心百里天墨,从此他常常出现在肖瑟和百里一一身边,摆出一副受害者的模样。每次百里天墨被骂被收拾,是他最开心的时候。

    有时候,看着百里天墨一家三口,重生开始羡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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