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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极品金砖女婿(又名:豪婿) > 第1769章 :两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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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比如说现在,葛云衣小朋友,就已经沦陷在“帅气大叔”的臂弯之中。

    如果说之前,葛云衣还因为在酒吧中知道李寻欢和有夫之妇暧昧而心有芥蒂。

    但是现在,在看到了李寻欢几乎无懈可击的容颜之后,心中的芥蒂早已经消失不见了。

    就好比洪荒之心还在星球时代的时候,曾经出现过一群被称为“脑残粉”的特殊人群。

    基于某种狂热得有些bt的喜爱,在他们的眼中,他们的爱豆都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完美。

    如果发生不好的事情,一定是对方的原因,就算他们的爱豆做出了人神共愤的劣迹,他们也会坚定不移的为自己的爱豆洗白。

    比如说某位女星做出弃养婴儿这种违背人伦的事情,她的爱豆立刻就会站出来,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认为被弃养的孩子身份有问题。

    又或者某位女星做出虐待小动物的行为,她的脑残粉们又会跳出来,认为那只没有巴掌大的小狗,一定有暴力倾向。

    对于理智尚存的人类而言,脑残粉这种生物,就不应该出现在世界上。

    可是,存在即合理,对于这些人,林四万再看不惯,也不可能真的将他们一巴掌都给拍死。

    毕竟,在除了面对他们自己爱豆的其他问题上,这些人能算是正常人,还可以给社会创造一定的价值。

    更何况,林四万本人,就是“脑残粉”的受益者,如果说现在的洪荒大世界谁的脑残粉最多,那毫无疑问,就是洪荒大世界的第一高手,混元宫宫主,齐国皇帝,林四万!

    林四万的丰功伟绩,不必赘述,但是他可以供人吐槽攻击的地方,却也不在少数。

    比如说风流成性,取了十几个老婆;比如说自私自利,占据了整个洪荒大世界最好的洞天福地,比如说不近人情,从不在人前露出真面目,甚至为此不知道破坏了多少媒体昂贵的摄像摄影器材……

    这么多的黑料,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偶像,找就凉凉了。

    可偏偏林四万就是洪荒大世界最顶流的爱豆,拥有无数的脑残粉,正因为有了这些脑残粉坚定的守护,林四万和林家,才能一直在洪荒大世界保持着极为崇高的地位,甚至没有人敢对林家出言不逊。

    洪荒大世界没有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但是民间却流传着一个说法,林四万就是洪荒大世界的无冕之王,他打一个喷嚏,洪荒大世界都要抖三抖。

    当然,林四万现在身在诸神大世界,他在洪荒大世界的身份再牛皮,到了这里也不好使。

    他甚至都不敢泄露自己的身份,以免被诸神大世界的高手们群起而攻之。

    所以,他不得不找一个合适的身份,取而代之,然后用这个身份,在诸神大世界搅动风云。

    只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李寻欢这个假冒的合适身份,居然也让继承了他的招粉体质。

    前有封铃笙,后有葛云衣,再加上其他的,他没有见过的崇拜者,可以说,他在诸神大世界短短的不到一年时间,就有拥有了一批数量不少的忠实“脑残粉”。

    既然葛云衣已经转变为李寻欢的脑残粉了,那之前李寻欢和有夫之妇暧昧的事情,在她这里自然就完全洗白了。

    李寻欢那不是多情,而是深情,如果真有那么一个和他暧昧的有夫之妇,那个女人也是世界上最幸运的女人。

    脑残粉能有什么坏心思呢?不过是无条件的给自己的爱豆洗白罢了。

    林四万杀了特斯拉之后,直接带着葛云衣离开了现场,不过几个时辰就已经回到了圣光大帝国的境内。

    走出一片密林之后,便看到远处一座小城矗立在夕阳之中,有一股异样的朦胧美感。

    这美是葛云衣眼中的美,因为她的心情美好,所以看什么都美。

    林四万就看不出什么美好来,小城还是那座小城,小城曾经的城主,还是一个乘人之危,肮脏的小人。

    “回到圣光大帝国了,特斯拉也帮你杀了,我也该走了。”林四万说道。

    葛云衣一惊,下意识的抱紧了林四万胳膊:“不,你不能走。”

    “为什么?”林四万苦笑问道。

    葛云衣的眼珠子转了转道:“因为这里不安全啊,大叔,你忍心将一个小姑娘扔在荒郊野外吗?”

    “那好吧,我送你回圣光城。”林四万无奈说道。

    “大叔,我们能不能慢慢走回去,我想看看沿途的风景。”

    “来的时候,你不都看过了吗?”

    “那个时候哪有心情看嘛。”

    “好吧!”

    ……

    林四万答应陪着葛云衣回圣光城,是因为他刚刚晋升化神期,不适合自己去上层世界,否则会引起怀疑,正常来说,新晋神祗都会花三个月到半年左右的时间,来处理一下自己在下层世界的事情,然后才会无牵无挂的前往上层世界。

    林四万如果刚刚晋升神境,立刻就迫不及待的上天,很有可能会引起上层世界的怀疑。

    所以,他一定还会在下层世界停留一段时间,既然没有其他的安排,干脆就陪着葛云衣走这一趟,自己也么有什么损失。

    林四万收起神通,葛云衣也换了身衣服,隐藏了自己公主的身份,两人在小城中租了一辆马车,一路游山玩水,优哉游哉的朝着圣光城而去。

    两人还在路上的时候,特斯拉被李寻欢斩杀,李寻欢临阵突破到神境消息,已经火速的传到了圣光大帝国的皇宫之中。

    找已经做好了准备的帝国皇帝大喜,立刻下达了向妖兽帝国进攻的命令。

    部队早就已经准备好粮草,集结完毕了,皇帝一声令下,数百万大军便浩浩荡荡的杀向了妖兽大帝国。

    一场大战,就此拉开了帷幕。

    游山玩水中的林四万,听到这个消息,笑着对葛云衣道:“你爹倒也算是一个英主,懂的利用机会。”

    葛云衣撅了撅小嘴道:“可我一点也不喜欢他,当年他明明知道鄂妃要害我的娘亲,居然不管不问。”

    “帝王之家,总归是会少一些人情味的。”林四万摇了摇头。

    “你好像对帝王自家很熟悉的样子。”葛云衣歪头说道。

    “咳咳……”林四万咳嗽了两声,差点暴露了,李寻欢对帝王家可是一点都不了解的。

    “没有,听说书先生说的。”林四万强行解释。

    葛云衣笑道:“你以后就不用听说书先生说了,如果想要了解的话,我可以带你了解啊。”

    林四万指了指天上,云层之上的上层世界,道:“我恐怕没有时间了解了,既然已经晋升神境,可就不能在下层世界停留太长时间啊。”

    想到林四万马上就要离开下层世界,前往上层世界,葛云衣顿时闷闷不乐起来。

    “怎么了?”林四万问。

    “你说呢?”葛云衣白了他一眼。

    你这是什么态度,是对待神祗的态度吗?林四万不由的在心中吐槽了一句。

    不过,这吐槽不符合李寻欢的人设,所以他并没有说出来,只是尴尬的摸了摸鼻子。

    两人继续一路游山玩水,只是各怀心思,游玩起来也没有了心情。

    非只一日,两人终于完成了长达一个月的漫长旅程,到了圣光城的城外。

    “终于,回家了。”本来,这句话应该是用很高兴的情绪来说的,葛云衣的声音中,却全是落寞。

    “我送你回皇宫吧。”林四万道。

    “突然变这么好?”葛云衣奇道。

    “我送你回去,以后就没有人敢欺负你了。”林四万道。

    “大叔,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葛云衣问道。

    “正好赶上了,她对谁都一样。”说话的不是林四万,而是一个女人。

    城门口的阴影中,一个窈窕身影走了出来,正是封铃笙。

    “你是谁?”葛云衣的眼神中升起一股敌意。

    “我叫封铃笙,一个佣兵……”封铃笙回答了葛云衣的问题又对林四万道:“……李四,我在这里等了你一个多月了。”

    “有事吗?”林四万有些尴尬的问。

    封铃笙拿出林四万送她的那把飞刀:“我只是想问问你,你送我这把飞刀是什么意思?”

    “不喜欢的话,你可以还给我啊。”林四万道。

    封铃笙一反手,将飞刀又收了回去:“休想,送出去的东西,还有往回要的吗?”

    林四万搓了搓手:“不要就不要,无所谓了。”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封铃笙不依不饶。

    林四万想了想道:“因为我们有缘,当是留个纪念吧。”

    葛云衣突然开始摇林四万手臂,林四万不由问道:“怎么了?”

    葛云衣不好意思的道:“大叔,人家也想要。”

    林四万笑了笑,果然从储物空间中,又拿出来一把飞刀,居然好封铃笙那把一样,同样是一把灵器。

    “你……”封铃笙指着林四万,很想将自己手里的飞到砸到他的脸上。

    只是,终究还是没舍得,只是紧紧的攥在了手中,同时,一股莫名的悲伤感觉,在心头弥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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