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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不是对手,无力反抗,,陆野莫名觉得自己的高大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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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商凝确实牛,她已经把野牌蜂品公司,发展到了京都。

    前期全部赔钱促销,把名气打起来之后,才利用新品涨价,拉回利润。

    她这么做,虽然搞倒闭了几家蜂产品公司,但优胜劣汰,符合市场规律。

    她的方案是得到陆野支持的,执行起来格外顺利。

    现在已经在京都发展了三家连锁店,只等待机会,其它连锁店就会像雨后春笋一样发拱出来……

    白商凝白天工作,晚上则陪着楚地。

    楚地的四合院历时半年多,已经装修完毕,可以入住了。

    他把钥匙交给了白商凝,并要求把房本上的名字换成她的。

    但白商凝觉得他太闲了点。

    只要两人感情深,是谁的名字又有什么关系?

    她不相信楚地有一天会指着大门,说这里是他的家,让她滚……

    “如果我们在京都定居了,老家的房子还要吗?”

    吃过晚饭,白商凝倚在楚地肩侧,漫不经心的问。

    “当然要。物离乡贵,人离乡贱,我们在京都过得再好,谁看得见?”

    楚地一边温习功课,一边回答白商凝,“家里的房子,我准备加层,弄成楼房,这样家乡人看到羡慕,才说明我成功了。”

    “你就是虚荣心强。”

    白商凝嘲笑他,“过得好不好自己知道就行了,干嘛在乎别人的目光?人家陆野还住土坯房呢!”

    “但是,谁都不如陆野会享受好嘛?”

    陆野住土坯房,一方面那房子确实冬暖夏凉;其次,他不急着盖砖瓦房,是为了一步到位直接建别墅。

    楚地侧过头,向白商凝解释。

    不然,这丫头还真以为,陆野是什么俭朴苦素的人似的……

    “你就是嫉妒人家,陆野本来就是艰苦朴素的好男人。”

    白商凝心里是认同楚地的。

    不过她嘴上是不会承认的。

    不承认的后果,就是嘴被亲肿,楚地可不惯着她……

    白商凝想要反抗,但她太瘦了。

    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

    而且,楚地后脑伤过,她可不敢碰。

    最后也只能乖乖的,任人家予取予夺,捏扁搓圆……

    可以说,和楚地在一起的日子,是她今生最快乐的时光。

    白商凝出生于书香门第,自幼孤标傲世,乍一看很潇洒,其实内心是孤独的。

    后来喜欢上陆野,但陆野从没给她过好脸子。

    有时候甚至还羞辱她,明知道她是太平公主,有一次居然还问她要胸衣看,简直是人世间最残忍的羞辱……

    不过,好像楚地一点都不嫌弃她是飞机场。

    貌似还很喜欢。

    简直不符合常理。

    因为据她所知,男人对女人的水桶,都是极为迷恋和神往的。

    ……

    清晨的雾霭,将陆家村环绕。

    太阳尚未突破雾霭,空气有些冷,就像清水洗过一样。

    陆野穿上卡其布套装,戴上草帽,提着玻璃瓶,前往棉花田里捉拿棉铃虫。

    他是准备修别墅送媳妇来着,不过,等鲁叔回来再说,先把田管好。

    “棉铃虫真是讨厌,怎么都消灭不干净。”楚湘儿一边谴责棉铃虫,一边又给丈夫披一层塑料布。

    防止他的衣服被露水打湿。

    湿衣服贴在身上,是非常难受的。

    之后,又给他一根棍子,“田里有蛇,拿着防身。如果棉花的枝叶太过茂盛,你就用棍子挑一下,再走过去。”

    简直一举两得。

    陆野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

    诶,这一身打扮,真得好像行走的丐帮帮主。

    不过媳妇儿给打扮的,再难看他也不嫌弃。

    楚湘儿想陪丈夫一起去逮虫,但把孩子们锁在家里,也不是个事。

    她只能留在家里烧饭带孩子。

    “这就非常不错了。”陆野抬手揉了揉她的发顶,“带孩子最辛苦了,不过我会尽快回来。”

    “吃饭时回来就行,别担心我。”

    “零零偶尔有起床气,等她醒了,你抱她一会。”陆野又交代。

    “知道啦~”

    楚湘儿笑,零零怎么样,她最知道了好嘛?

    把丈夫送出门,楚湘儿回到屋里,舀了一葫芦瓢面粉在盆里,想捏点饺子和馄饨出来。

    她很庆幸自己生了三胞胎。

    三个孩子,比一个孩子好带。

    零零先醒了。

    楚湘儿单手抱着女儿,忙忙碌碌的在院子里穿行,扫地,浇花,但手里的女儿始终没放下。

    她特别疼孩子。

    不过,该管教的时候,她是一点都不肯放松的。

    十几分钟后,阳光终于冲破雾霭,普照着大地。

    三个小家伙也醒了,小麟见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都不在,准备哭两声。

    零零听到动静,立刻从妈妈怀里滑下去,跑进去逗弟弟们。

    楚湘儿给儿子们穿好衣服,放进木制小车里,将拨浪鼓,花棒,口琴,陶泥口哨,放在小板上,让他们自己玩。

    自己则继续包饺子。

    怀着对丈夫和孩子们的爱,她做得特别用心,饺子还没煮熟呢,香味就散发了出来……

    惹的小宝宝们都吸了吸鼻子。

    陆野到了自家的棉花田,熟练逮了几只棉铃虫,扔进玻璃瓶。

    不过,他觉得这个除虫方法,未免太迂缓了。

    一亩棉花,一棵棵的逮过去。

    要逮到什么时候?

    旁边的打谷场上,有一群半大孩子在玩。

    爬高爬低的,特别危险。

    打谷场旁边就是小河沟。

    河里有大片的睡莲科植物,叫鸡头米,它的叶子特别大,有澡盆那么大。

    如果孩子们爬上高高的柴草堆,不小心栽下去,被鸡头米的叶子挡住,就麻烦了!

    “都过来。”陆野对他们招手。

    作为年轻人中的大哥级人物,陆野颇有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魄力。

    大孩子们都跑了过来,有喊陆野哥的,也有喊叔的,按辈分还有孩子喊他大侄……不过,没人敢喊。

    “野哥,有事嘛?”

    “有。”陆野指了一下自己的棉花田,“你们去给我逮棉铃虫,逮一只,我给两分钱。”

    “一只就有两分钱?”半大孩子的头儿,是个十一二岁的女孩。

    这女孩野得很,剃着短平头,爬树掏鸟窝,下河捕鱼虾,样样精通。

    “对。”陆野把空瓶子抛给她,“这里的两只也送你了。”

    两只就是四分了!

    “你们几个,都上。”女孩喊了几个人高马大、胆大心细的,一人一趟,边捉边往棉花深处走去。

    陆野找了个阴凉地,躺了下来,双手垫在脑后,嘴里还叼着一根青草,优哉游哉的睡起回笼觉。

    不过他并没有睡着,而是考虑怎样用最好的办法,除去这些虫子,为广大农民造福,加快农业发展的步伐……

    呃,莫名高尚起来了。

    陆野自嘲一笑,挺不适应的。尤其和上一世的自私自利比起来,他也感觉自己的变化,实在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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