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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人,知道这是什么歌吗?”
“当然知道不但知道,我还会唱。当年我为了学日语,可是很努力地看了几次剧,学唱这首歌也有好久呢。”说着话,唐大树已经自然地哼起来,当然是用很纯正的日语这首歌能够代表他在日语学习上的最高成就:
“…在那天在那时在那地方
如果不曾与你邂逅,
我们将永远是陌生人,
别再为他人的甜言蜜语,
而动摇自己的心…”
陈思很崇拜地看着他,然后靠在他怀里静静地听他一直唱。唐大树半是卖弄半是投入,当然他确实唱得不错,以至于村山浅香都被吸引住看他一人表演了。
“我几年前追剧的时候感觉好难过,特别是最后完治和莉香没有在一起时。我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完治没有选择莉香?他们是那么好的一对是不爱她吗?”陈思沉寂在心头许久的疑惑在遇到唐大树和这首歌时被完美地激发。
“完治是爱她的,就像漫画本里他有句内心独白:‘如果你在东京街头,遇到一个眼睛微笑得像月牙一样的女孩,那是我爱过的女孩,她的名字叫做赤名莉香’。”
唐大树对这部剧的印象如此深刻,以至于他能够如数家珍地说出中间的很多细节:“他怎么会不爱莉香呢?永远微笑叫着‘丸子’的莉香,永远能干出色的莉香,如此深情的待他的莉香,即使再不会爱人的人,都无法不动容啊!”
“可是他们为什么最终没有在一起呢?是因为里美的插足吗?”天生对感情的敏感,让好学的陈思很想弄清楚这其中的缘故,从一个男生的角度。
“其实《东京爱情故事》的经典就是‘赞扬了爱的勇敢,也理解了爱的怯懦’。完治是一个乡下出来的腼腆少年,对东京这个偌大的城市既充满了小心翼翼的期待,又充满了漂泊的不安定感。莉香在某种意义上就隐喻着这个城市,充满着活力、改变和勇气,是完治想接近、内心又怯懦到止步不前的城市。
里美,是他熟悉的小镇一样的味道:他熟悉她的慌张,也熟悉她的温婉,也知道自己可能被她需要,他在里美的世界里是主动的、有安全感的。里美的世界里没有莉香那么大的不可知的变化,是完治能够把握和自由驾驭的,所以他最终选择了里美。”
记得网上曾经有人这么深刻地剖析过这种感情,并得到唐大树的共鸣,所以他印象特别深刻。毕竟是中文系的高材生么,没两把刷子可不行,抄袭也是隆重的。
“那你觉得完治错了吗?”陈思问,若有所思。
“他有什么错?他只是不够勇敢而已。他没有选择爱情,而是选择安全感。”唐大树忽然从问答中映射到自己的影子,仿佛理解到为什么在他欢乐的时候,他还有丝丝的担心了。陈思,不就是翻版的莉香吗?她的主见和自律可以让所有男人敬而远之;她的小鸟依人能让所有男人都恨不得一把搂在怀里。
到目前为止,她对自己的爱是全心全意的,没有任何要求。就因为这样,他会时不时有种莫名的压力感,但是,对陈思的爱,他不会像完治那样退缩,他会勇敢地迎上去!
“那你喜欢莉香还是里美?”她笑意盈盈地忽然提出这个问题,让人很难抉择。唐大树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说对了,会有美好的故事;说错了,有可能是一场事故。
“我不是完治,所以我无法选择。如果能够选择的话,我的答案是你!”满满的求生欲让唐大树总能从迷雾中看清本质,他迅速地说了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答案。其实无论莉香还是里美,只要漂亮,男人都喜欢的,这才是唯一的答案!
“滑头!”陈思莞然一笑,这回没说坏人,却比坏人更坏。
唐大树心痒痒的,但也止步于此。虽然知道如果自己扑过去,陈思绝对是待宰的羔羊,可是有个可恨的村山浅香在。她在也就罢了,还一脸崇拜状地直勾勾看着他。唉,这个时候她的美完全是负分,唐大树宁愿她是瞎子、是摆设、是从来没有见过的陌生人。
但是她不但直勾勾地看,还不合时宜地插话了。
“大树君,没想到您的日语歌唱得这么好。”不管怎么说,被漂亮的女生恭维还是挺讨喜的,已经注定不能偷吃了,那干脆就表现得更豁达一些吧。
“谢谢。这首歌是我最喜欢的日语歌,我跟着磁带学了好久,权当是学日语了。”他笑着回应。
“嗯,唱歌学外语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办法,我就是这样学英语和汉语的。”浅香浑没察觉到自己已经做了不合时宜的电灯泡,还很认真地回答。
妹妹、还是姐姐,现在是讨论学外语的时候吗?如果是在被窝里学,这倒是个挺不错的主意,唐大树如是想。
“是吗。”唐大树含糊着附和一声。真不想和她说太多,他现在最期望的事是搂着陈思在一个无人的角落,好好地继续未竞的事业,也慰问他多年的饥荒。在这时候,什么外语、学习、理想、人生,统统见鬼去吧!
“是的,所以我有个请求,希望能有机会和大树君一道学习汉语。通过和大树君的聊天,我觉得我的汉语水平有了很好的进步呢。”她用半生不熟的汉语说。
聊天对话确实是学习一门外语的不二法门,要远比书本上枯燥的语法和单词来得有意思也迅速得多。唐大树有相当的日语功底,英语又很好,还能活用中文,所以两人在交流中能够用多种语言表达意思,倒也非常顺畅。
两人从见面开始的对话也很有意思:唐大树只要可能,都是用日语表达;浅香则在努力尝试以汉语作为第一表达方式。其实他们的互相学习早就开始了,只是没有意识到罢了。
“有机会吧。”但唐大树觉得可能性不大,既是萍水相逢,平时又没什么交集,哪有可能待在一块去学习?如果是平时,有这么一个漂亮的外国小妞要和他学外语开心还来不及,但是现在他宁愿她没有出现过。
正是花前月下的好时光,她让自己对美好爱情期盼的心里出现了悲伤。
一个上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按照计划,他们该回去退房然后离开这座城市,回到学校了。
浅香本来计划再玩几天的,唐大树他们要走,她也就改变了行程,反正据他们说,好玩的地方已经看差不多了。同来同归,也算结了一场缘份吧。这次相处,他们对她的印象颇好,毕竟都是同龄,又是异国他乡的小姑娘,长得还挺可爱。
唐大树给她参考买了一些连云港的特产,美猴王水晶挂饰,她说要送给爷爷。对水晶,他还是了解一些的,所以算得上货真价实。
归程,也无风雨也无晴。劳动节前后,北方很少会下雨,所以他们能快乐地玩上两天。不过当他们坐上车睡了一觉之后,阴郁了好久的天空终于淅淅沥沥下起小雨来。当然天公已经很作美了,是在归程而不是程十雨。
“我讨厌下雨”,陈思靠在唐大树的边上望着窗外玻璃上不断流下的水印发呆,半晌说:“看到下雨,我心里就很压抑,感觉被人束缚了手脚、心里也有难过的想法。”
“不会啊,下雨是件很美的事情啊!小时候我最喜欢的事便是夏天的时候脱光了衣服赤着脚在暴雨里跑,浑身溅起泥水然后又很快被雨水冲走;
长大后我觉得最幸福的事便是躺在床上,外边下着雨,听着雨声看着急匆匆的行人。那一瞬间,你会发觉,你是活在世界的中心的最真实的存在。
现在呢,我特别想和你撑一把伞在雨里漫步,天有点冷最好穿靴子,听雨点打在伞上的声音。”唐大树遇上陈思后,整个人都浪漫起来。
他的开朗感染了陈思,至少她对雨水的不喜弱了几分:“坏人,给我讲讲你小时候的事吧你那时多大了、还光着身子?”
“大概有十岁吧…”
“天呐!你十岁还光屁股…”陈思很不可思议地惊叫,惹得几个人都往这边看,她的话,清清楚楚地被大家伙听到。刚上车不久,他们的精神都很好,因此耳朵特别灵敏,关键是陈思的声音也很大,以至于大家都听到了“光屁股”这个敏感词。
“要不要给你个喇叭?”唐大树没好气地怂了她一句。这是绝对隐秘的事,自己好心和她说,她却大惊小怪地广而告之了。
“不要!”陈思也知道失言了,但不妨碍她继续咯咯地笑。“想起那个画面都好笑呢。”
“有什么好笑的!我小的时候大家都很穷,能吃饱饭都不错了,衣服是带补丁的,内裤都没有很正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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