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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座国都相比之下,封天城就如天上的凤凰,绚丽、神圣;临安城就像是地上的土鸡,破败、卑微。
历经了无数次战火的洗礼,临安城中留下了无数妖兽祸乱的印迹。
街道两侧,没有马晓良期待的酒肆、茶楼、青楼,更多的是医馆、武馆、炼器坊,当然,还有很多各国各地来此交易的牙行。
“怪不得刘四叔要在封天城开牙行呢,还是这套业务熟啊!”
马晓良晃晃悠悠的走在街道之上,他没有随两位皇子返回皇城复命,毕竟他刚刚来到蜀国,又是和师父庞佑成跑路至此,还是等刘四海与蜀国皇帝交代清楚了再说吧。
不过,让他倍感欣慰的是,刘四海办事儿地道,知道他要在街上逛逛,特意安排了一队黑甲武士陪同。
唐六,聚灵初期的修为,也是在城外迎上马晓良四人的那名领队。
“唐大哥啊!”马晓良和唐六并排走着,一脸不解的问,“为什么咱们蜀国人,起名字都用一、二、三什么的啊?”
“回马爷,”唐六知道这是蛋爷刚认的兄弟,又是四皇子器重之人,自是不敢得罪,恭恭敬敬的说道,“咱们临安城常年被妖兽攻击,人命在咱们蜀国最不值钱,所以叫什么名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为蜀国洒热血、斩妖兽。”
“这些妖兽从何而来,为什么拼了命的要攻击咱们蜀国啊!”
“从何而来,小人身份低微,还真不知道。”唐六说道,“但是,妖兽攻击蜀国,正是为了凡人、仙者的精血,据说我们的精血,将有助于妖兽进阶。仙者的修为越高,对于妖兽的帮助越大。”
马晓良点点头,便也不再询问。
“咦——”马晓良猛然间看到路边一家炼器坊中,摆放着一条精美的银枪,不由得产生了兴趣。
在与韩明祖的对战中,刘四海的本命法宝“破云枪”断成两截,而他马晓良现在不用精血便能画出仙器,如果画一条长枪送于刘四海,也算是感激四叔舍命相保的恩情。
这条银枪极其精美,通体被锻造为一条银龙,龙口之处伸出的龙舌便是枪尖。
银枪虽是凡品,但马晓良将其握在手中,也能感到通体散发着阵阵的杀气,动用灵气轻轻一挥,银枪仿似发出一声龙吟。
“好枪!”马晓良轻声赞道,“掌柜的,这条枪怎么卖?”
“不卖!”掌柜的乃是一名壮汉,身形健硕、声调粗犷。
“这么干脆?价格好商量!”
“祖上传下来的,什么价钱也不卖!”
“我说掌柜的,”马晓良眉毛一挑,心生一计,“你可看清楚我身后之人,哥们可不想干出那强买强卖的事情。”
“哼!”掌柜的一把抢过银枪,一脸不屑的说道,“有本事你就抢,瘦的跟个弱鸡似的!”
“我去——你才是弱鸡呢!”
马晓良原本是画师,以风流、儒雅修身,自然是不够魁梧。
但是被人称为弱鸡,还真的是第一次。
唐六看不下去了,他走到掌柜的身侧,低声的耳语了几句。
“此话当真!”掌柜的双眼圆睁,似是不信唐六所说。
唐六肯定的点点头,“骗你作甚!”
“好吧!”掌柜的将银枪捧在手中,细细的抚摸一番,然后递到马晓良身前,“送你!”
“我——”马晓良无语了,强买强卖不用,竟然送给自己,“你这是什么意思,看不起哥们?”
“哼!我蜀国人,岂是贪生怕死之人,你要抢,我便与你拼命。可是,你今天轰杀妖兽有功,让我蜀国无数仙者免受妖兽所伤。此枪,送你。”
马晓良见掌柜的语气诚恳,也是感受到蜀国之人受妖兽侵扰之苦。
他默默的接过银枪,郑重的说道,“我马晓良不是什么英雄好汉,但我保证,一定会倾尽绵薄之力,助蜀国抵御妖兽,与蜀国共存。”
马晓良扛着银枪,也不敢在街上逛下去了。
蜀国百姓如此忠义,他生怕自己心里一时冲动,扛着枪冲向海里找妖兽厮杀。
来到刘四海吩咐人安排的住处,拜见了正在疗伤的师父庞佑成,马晓良便回到自己的房间。
坐在书案前,马晓良细细的盘算着,眼下自己要做的事情还真挺多。
丹药不多了,本身他自己就需要消耗巨量的丹药,这一路逃亡,凝气丸更是所剩无几。
答应刘四海的百门红衣大炮,在这儿屋里画肯定不合适,眼下又有了十门血炮,大炮的事儿可以先放一放。
银枪,可以先开始,毕竟画起来也不复杂。
倒是师父的伤,让马晓良忧心不已。
马晓良修仙时间太短,也不知道师父的境界跌落,有没有挽救的可能,即便有,估计所用的丹药定是不凡,待师父的伤养的差不多了,一定要细细的问问。
还有自己的秘密,除了师父全部知晓以外,估计刘四海叔侄心中定有疑惑,凭空出现的仙器、神器,这事儿不好解释。
好在蜀国这帮人心思纯良,又有忠义之意,定然不会威胁到自己。
但是,神笔的事儿,还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马晓良心里盘算着,觉得还是先将银枪画出来,然后就是丹药,此时对于他来说,提升自己的修为才是最主要的。
“那就先画枪!”
心想至此,马晓良伸手就要到怀里将二手狼毫拿出来。
可是,还没等马晓良的手往里伸呢,二手狼毫竟然突然闪现在自己的手中。
“什么情况?”
“收!”
马晓良心念一动,二手狼毫竟然消失不见。
“见鬼了?”
马晓良跑出屋子,悄悄的将二手狼毫藏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然后赶紧蹿回房间。
“来!”二手狼毫又出现了。
”我去——“
马晓良拿起笔认真的观察一番,终于发现了二手狼毫与之前的不同之处。、
此时手中的二手狼毫,在笔尖处竟微微闪烁着红光,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难道是血?”
马晓良心里琢磨,前几日为了应对韩明祖,自己用手腕咬出的血画出十门大炮,那个时候二手狼毫一定是吸纳了自己的精血,这才与自己心脉相通。
“神笔果然是神笔!”
“如此心意相通,用起来更加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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