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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都市超级医圣 > 第114章 非池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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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一切,李辰不屑一顾,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难道在比赛之前叫嚣两句就可以得到胜利了?

    就像战场之上,两阵对垒,一方高喊几声必胜就可以战胜敌人?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真正的猛兽,从来都是沉默的。

    因为它们看到的是最终的结果,是把猎物吃进肚子里。

    因为,嘶吼是喂不饱肚皮的。

    “林单,你不要欺人太甚。”

    他不在乎,周雨却生气了起来,她可不允许别人贬损李辰,因为在她眼中,李辰就是近乎完美的存在。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样的人物,如风中绿竹,泾河清水,其崖岸高格,其他人根本无法望其项背。

    见周雨这样一个明媚横生的女子为李辰打抱不平,其他人露出艳羡神情,不管这个年轻人医术如何,泡妞手段那是真了不得。

    要知道,如今的社会虽然说男女平等了,可不知道几千还是几万年的男权社会,让女人天生的有一种依附的心理。

    尤其是美女,更是要依靠美色,获得财富和强者的庇佑。

    一个美女能够去维护男子,说明这个女人有着独立的人格,这种女子实在是少见的很。

    “哼,现在就说我欺负,那待会,呵呵,李辰……”

    “你可别抓着女人的裙角恸哭哦。”

    林单傲慢的让人讨厌,不过,附和的人少了许多,因为,在大家看来,能得到美人芳心,这也是一种成功。

    而对成功者,人们总是格外宽容的,尤其李辰如此年轻,就算医术不行,那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嘲讽起来并没有多大意思。

    分组快速的进行者,空气中都带着一种战斗的气息,很多人都不是第一次参加比赛了,其中有矛盾的很多,如果恰好碰到,自然就会迸溅出火花。

    好在这是谢家主办的大会,又关系着国际名声,倒是没有人动粗。

    这种比赛,没有一定的硬实力,真真的不敢参加,因此,进入比赛的人并不多,只有三十人而已,分成了十五个小组。

    谢景龙作为主办方,到处巡视,到李辰这边,只是微微点头而已。

    他是主办者,可不能对某个人有特别的亲近,不然会惹人非议的。

    不过,他是亲身见识过李辰医术的,看到李辰也在,欣慰不已,用眼神给了鼓励和肯定。

    李辰也是微微点头,只是,看着谢景龙额头的青筋,他心头一惊。

    中蛊了?

    谢景龙青筋轻轻挑动,太阳穴附近隐隐发紫,这可都是中蛊的表象。

    真气灌注双目,李辰细细查看,模模糊糊的可以看到一些谢景龙体内的情况。

    果然,在其脖颈血管附近发现了一些蛊虫,不过,应该刚刚沾染不久,因此还没有爆发。

    会蛊术的人可是少的很,最是难以探查了,看来这位谢景龙该是得罪了什么人了。

    如果不管不问,任由蛊虫发展,大约也就三五天的功夫,谢景龙必死无疑。

    等比赛结束再告诉他吧。

    李辰不动声色,毕竟现在也不是说话的时候。

    “各位,现在抽签结束,每个人都有了对手。”

    “为了让大家都能看的清楚,从现在开始,每组依次上台,对患者进行诊治。”

    “提醒大家一句,你们现在不光是代表自己,更代表大夏医学界,诸君勉励,不要坠了我大夏声誉。”

    “好,比赛开始,其他人等待,请一号签的两位上台。”

    主持人宣布比赛开始,抽中一号的两人上台,他们一个花白胡子,一个则中年人,都是一脸的严肃。

    病人是一个不停咳嗽的妇女的,面色带着潮红,中年人很客气,让花白胡子先诊治,结果花白胡子各种方法用了一遍,病情不见好转。

    “让我来吧。”

    中年人只是搭脉一下,马上进行了一番推拿,然后从病人喉咙里取出了一根鱼刺。

    这一下,中年人获胜。

    “哇!厉害,太厉害,连鱼刺这种外物都可以感觉出来。”

    “是啊,想不到施家施老爷子竟然败了。”

    “这也正常,手上没有真功夫的,也不敢参加这种的比赛。”

    周围议论纷纷,情绪激昂,外行人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里的人基本都是内行,把脉知道鱼刺,这绝对是高手了。

    一号结束,二号签的两人继续,比赛越加的如火如荼,比赛的人固然紧张不已,台下的人也是暗暗捏一把冷汗。

    这可是关系着个人荣辱,家族利益的比赛,谁敢轻忽?

    不得不说,既然是抽签比赛,有时候水平差别就会比较大,有些人轻松就取得了比赛。

    同样,也有两个高手对上的,肯定要切磋一番才能分出胜负。

    不过,大家都不会有什么争执,因为透明化的比赛,谁输谁赢,那是看的一清二楚。

    “高手好多啊。”

    周雨也算是开眼了,美眸中不时闪过钦佩之光,不过,在她心中,李辰才是最厉害的。

    因为就算轻松取胜的,往往也有一种做作在,好像在故作潇洒一样,可李辰却有浑厚气质,没有足够的底蕴,是不可能养出这种气质的。

    自古以来,英雄无数,可就算是英雄,往往也是稳重,潇洒不可兼得,其中潇洒容易,可要稳重就难。

    曾国藩年少时游历四方,可他又没有什么钱,在钱财用完的时候,想到父亲的一个朋友就在附近当县令,便厚着脸皮想要讨要一点盘缠。

    当时天正在下雨,到这位县令家中的时候,他已经淋的落汤鸡一般,格外的狼狈。

    倒霉的是,恰好县令还不在,于是,管家让他在前堂等着,这一等就等了一个好几个小时,可始终没有见到人。

    曾国藩无奈,只好离开。

    等县令回到家中的时候,立马叫来了管家,问询道:

    “家里是不是来客人了?”

    管家便说,确实来了一个衣衫素朴的年轻人,想讨点碎银。

    长辈一听,笑了起来:

    “此子绝非池中之物,赶快把他请过来,给他三百两纹银。”

    管家听了都愣了,什么情况,既没有见到人,也不知道来人是谁,这就要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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