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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爱情是碗青春饭 > 第170章 养一只爱情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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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进去听吗?”

    我诧异地看着楚浩辰,低声问他。

    楚浩辰抬起手,捏了捏自己的眉心,语气倦怠地说,“我在车上等你们。偷个闲,睡一会。”

    我这才敢正眼看他,发现他的眼窝下面蜷缩着淡淡的青色,心里也涩涩的。

    我看着正兴奋拍照的丽莎,低声道,“好的。”想了想,又道,“这车是丽莎的,还是你的?”

    楚浩辰眼神锐利地看着我。

    我忙解释道,“我只是想问,这车篷能不能降下来?要不你回去吧,我送丽莎小姐去酒店。今天肯定有不少记者过来,被人拍到就不好了。”

    “是我的车,只是今天借给丽莎开开。”楚浩辰语气自然地解释,他抬腕看了下手表,扫了眼冲我们招手的丽莎,又道,“这样好了,我附近找了地方坐坐。你们结束了,给我电话。”

    “也行。”丽莎不是外国人吗?没有国内驾照,楚浩辰居然敢让她上路,也太大胆了吧?

    我点了点头,急慌慌地朝丽莎跑去。

    天知道,我在紧张什么。

    柏斐文的演唱会是室内的,体育馆的二楼,其实,很多明星来T市举行演唱会,都会选择这里。上大学时,我和晓晓来听过一位台湾女歌手的,所以,不费劲儿就带着丽莎,找到了那个环形的大会场。

    我和丽莎的位置是离舞台最近的贵宾席的正中央,视野虽然不及我喜欢的二楼开阔,但能满足丽莎的舔颜渴望,就足够了。

    当全场的灯光全部熄灭,几束白光从四面八方射向舞台,丽莎迷妹激动地抓住我的胳膊,不停地用英语激动地喊,“出来了!出来了!”

    我的后脑勺滴下一颗巨汗。

    这语气咋那么像等在产房外的丈夫呢?

    白光聚集的地方,升起丝丝缕缕的雾气,一个男人的身姿,朦朦胧胧地浮现。

    这时,全场响起潮水般的吆喝声,我的耳朵差点被震聋了!

    丽莎也像万千迷妹一样,站了起来,挥舞着手上的荧光棒,扯开了嗓子,蹩脚地直吼吼,“文文,文文,我爱你!”

    我知道她叫的是文文,可估计别人听到的都是,嗡嗡,嗡嗡,我爱你!还以为这妹子是专门来卖萌的呢!

    这种场合,我非常自觉地配合丽莎的疯狂,也站起来,面带微笑地拍拍手,晃晃脑袋。

    柏斐文的演技比不上郁珂闻。

    但他的确无愧于自己的歌手身份。

    一场演唱会下来,无论是快歌还是慢歌,无论是安静治愈,还是飙高音,唱功都杠杠的,而且,音色绝美得犯规!

    他每次飙高音,全场的尖叫声,就让我不得不捂住耳朵。

    最后一首歌是非常闹腾的电音,年逾三十的老男人却嗨破了天,随着五光十色的光柱,妖娆的舞姿,简直颠覆了我过去对他的老干部印象!

    也许,真正的强者,从不会惧怕打破世人贴上的标签,更不屑为了红而艹人设。

    一路登顶的荣誉和冠冕已经让他们不需要别人的肯定,只渴望超越自己,不辜负短短几十年的韶华。

    演唱会的气氛被柏斐文最后的这场彩蛋之舞掀到了高潮,丽莎已经激动地少女瘫进我怀里,不停地告诉我,“我不行了,我不行了,我的文文怎么可以这么帅!喔,我要哭了!我真的要哭了!”

    “若非足够优秀,又怎能得到你这样美丽女孩的青睐?”我用流利的英语,婉转地捧了捧丽莎。

    不过,这场演唱会还没有结束,还有和粉丝的互动环节。

    丽莎的运气好得能去买彩票了。

    她被自己的爱豆翻牌了!

    更因为自己是金发碧眼的漂亮外国小妞,越发引人关注。

    柏斐文则用他的一口纯正英式口语,证明了我选择福英教育是多么明智的选择。

    柏斐文让丽莎点一首歌。

    丽莎激动地又少女瘫到我怀里好几秒,才站直身体,俏皮一笑,握住话筒,大声地说,她要听柏斐文唱《爱情鸟》这首英文歌。

    这是柏斐文出道第一年所出的专辑的主打歌,他风度翩翩地颔首应允。

    当熟悉的旋律响起,全场却神奇地安静下来。

    这是一首很安静的慢歌,温柔,舒缓,抚慰内心的伤痛和寂寞。

    当副歌的旋律回环往复,大家都默契地挥动荧光棒,跟着一起唱。

    丽莎也用甜甜的声音,甜甜地跟着哼,晃着小脑袋,眉眼弯弯,像从天而降的小天使。

    多好啊!

    此刻的她,年轻的她,只听得懂《爱情鸟》里的轻快和悠扬。

    而我呢?

    我的脑海里,却浮现了《爱情鸟》MV里,男主角最后看着女主角提着红色行李箱,头也不回地踏上了通向远方的绿皮列车。

    相爱容易,相守太难。

    我记得这首歌是柏斐文自己写的,写给他的初恋女友。

    而今,十多年过去了,柏斐文依然孑然一身。

    最近听说,他要退隐两年,去美国读书了。

    “薇薇,你怎么哭了?”

    丽莎的话,将我的思绪拉回现实。

    我抬起手,摸了摸脸,满手的泪水。

    “这首歌太好听了。我好感动。丽莎,我回去就养一只爱情鸟!”

    丽莎兴奋地说,她也要养。

    然后,丽莎一路上都在问我,真的有爱情鸟吗?

    我告诉她,有种叫牡丹鹦鹉的鸟,又被成为恋爱鸟!

    感谢我们活在现代社会,我用手机百度了一张照片,给丽莎看。

    小姑娘看得眼睛都直了,不停赞叹好漂亮,好漂亮。

    我微笑着,悄悄松了口气。

    我和丽莎有说有笑,让她走在我前面,费劲地随人流艰难地挤了出来。

    我们先去地下车库取了车。

    从体育馆出来,我给阿旭先生打电话,告诉他,演唱会结束了。

    “我们在体育馆东门外的KFC。”

    “好的。”

    我挂断电话,告诉丽莎。

    小姑娘蛮灵的,自己设置好导航,几分钟后,我们就到了。

    “丽莎小姐,时间不早,楚总吩咐我送您回酒店。”阿旭先生上前,彬彬有礼地对丽莎笑道。

    丽莎打了个呵欠,将车钥匙丢给阿旭先生,冲我甜甜一笑,“薇薇,记得我们明天的约会哟!”

    “好的,好的。”我笑着应下,心里却苦恼去哪里给这姑娘买一只牡丹鹦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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