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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爱情是碗青春饭 > 第275章 林子君要领养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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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后,我的赛前宣传微视频顺利制作完成,Mida挑了一个流量黄金段,发布到了网上。

    短短时间,各大网站都是关于我的通稿,赞美我气质百变,容貌纯天然,胸以下全是腿,总之,就是把我夸得天上有地下无。

    毫无意外地,我又上了热搜,话题榜热度一度飙到第二名!

    搞笑的是,就在前天,又有一位当红男明星被爆出出轨实锤,于是,看热闹不怕事大的网友,居然跑到我的评论区:“代表XXX粉丝团感谢您!”

    对于这些,我也就一笑而过。

    让我头疼的是,我知道这是一场针对决赛的公关,都是用钱砸出来的。这些钱都是楚浩辰为我花的,公关团队也是为楚浩辰效命的。

    我口口声声说不靠楚浩辰,真相却残酷——没有楚浩辰,就没有现在的我。

    我无以为报,只能咬紧牙关,好好地训练,争取在决赛上有更好的表现,捧个一杯半奖回来!

    当然,其他的模特也都在进行着类似的宣传活动,比如许雅妮早在酸奶广告发布的那天,就开始为自己造势,利用自己的肤色作为亮点,以“性感芭比”的形象一夜爆红。

    这姑娘隔三差五就会秀一轮自己的各种美照,自己养的萌宠,一只通体雪白的布偶猫,自封“黑白双煞”,调皮地问网友们怕了吗?

    网友曰:“不怕不怕!命都给你们了,还怕啥?[心][心][心]”

    许雅妮自己主动,她的团队也不是吃素的。

    短短几天,许雅妮的粉丝就从之前的45万疯涨到215万!

    这让我还挺有压力的。毕竟既然参加了这个比赛,谁不想摘得最后的桂冠,以此为跳板,走上世界舞台呢?

    好在我还算是能把压力化作动力的人,看看许雅妮的微博,放下手机,我就多了一点对着镜子,继续练习的拼劲儿。

    决赛的时间定在三月下旬,按照举办方的规定,进入决赛的选手都必须提前一个星期抵达总赛区,参加主办方他们组织的集体培训,说白点,其实还是造势,也是对新柔丝模特大赛本身的宣传。

    T市就是新柔丝模特大赛的决赛地点,对我来说,这倒是免除了来回奔波的辛苦,只要提前一天前往酒店入住即可。

    在出发去选手训练营的倒数第二天,我背了几袋猫粮,前往动物之家。

    但,我没想到的是,自己居然会在这里遇见林子君。

    自从还掉了饭债之后,我已经好久没见过这家伙了。

    三月中旬,T市白天的气温平均保持在15℃左右,是以,今天的林子君穿了一件黑色的薄款风衣,内搭白色圆领T恤和黑色休闲西裤,双手抄兜,侧身伫立于猫舍前的梧桐树下,那个画面真的非常养眼了,完全是拍杂志大片的感觉。

    这样的林子君给我一种洗尽铅华,终于长大的感觉,当然,他不是长成大男孩,而是从妖气四散的狐狸男沉淀成成熟又干净的纯爷们了。

    “还要看多久?还是终于发现我的优点,爱上我了?”

    得得得!刚刚的一切都是我的幻觉。

    这个幻觉告诉我,对于男人,千万不能看脸和穿扮,还是要关注他的行动。

    “你怎么在这里?”

    我拿下坠得肩膀痛痛的书包,抱在怀里,脚步轻盈地走到林子君面前。

    “我来看看,想领养一只猫。你呢?过来做义工吗?”

    林子君说话时,伸手拖了下我的书包,笑了声,“挺重的!都是猫粮吗?”

    “是啊!”提到猫粮,我就感到了一百二十分的惆怅,“这才送来6包,还是24包!”

    “这到底是哪个神经病啊!这种方式追求女孩子,就是传说中的凭实力单的身吧?哈哈哈!”

    林子君爽朗地大笑,直接拿走了我的书包,又开始怼我,“也许是你的女汉子本质,只能吸引到这种瞎货?啧啧,这么沉,怎么不压死你呀!”

    “林子君,你可闭嘴吧!别以为你长得帅,就可以嘴上不饶人,惹恼了本仙女,照样揍得你满地找牙!”说别人是瞎货,他不也在追求我吗?

    我目光凶横地瞪着林子君,挥了挥自己的小拳头,心里却觉得好玩儿,要是林子君知道这个瞎货叫杜晓晓,表情一定很精彩。

    当然,我懒得提这一茬。

    “林子君,你这种有钱人,不是应该购买品种高贵的宠物猫来养吗?怎么会想来这里领养呀?”

    要是当初的南瓜幸运地被人抱回家养,就不会惨遭杜晓晓的毒手了吧?

    也许这就是命吧!

    猫有猫命。

    人也不知道自己一觉醒来会遭遇什么事,遇见什么人。

    不过,若以我和林子君的偶遇频率来说,他的确算是我的“有缘人”了。

    “如果我说只是心血来潮,你会不会打我?”

    林子君笑眯眯地说,气得我真得很想打他。

    “你要是没有耐性照顾它们,最好还是不要领养,既然不能确定长久地在一起,又何必呢?要知道猫也是一种很长情的动物。”

    “你确定?”林子君斜眼盯着我。

    我叹了口气,心里浮现丝丝缕缕的惆怅。

    “林子君,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妈妈收养了一只猫,陪伴了我们好多好多年。在我上高二时,它离家出走了好多天,害我担心得不行,我妈也急得掉眼泪,食不下咽。有一天晚上,这只猫又突然回来了。我特别开心,结果,它咬了我一口,就又跑走了。”

    我抬起头看着露出疑惑神情的林子君,苦涩一笑,“原来是它知道自己快要死了,才会离家出走的,后来,又跑回来咬我一口,是因为喜欢我,放不下我,不想我忘记它。”

    林子君眼神复杂地看着我,“那么,它这次跑走之后,还回来过吗?”

    “没有。好多天后,我们才在小巷子的一个旮旯角落里找到它,身体硬邦邦的,已经死了好多天。”说到这里,我的眼泪就控制不住地涌了出来,“其实是邻居家的小孩子发现的,跑过来告诉了我和妈妈。林子君,你知道吗?其实,按照常理来说,这只猫应该还能再活个三年五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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