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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那一场冷君缠爱 > 第714章 :出宫去溜达溜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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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言初病了,自然是没精力跟潘小蛮作对,潘小蛮在宫中太无聊,又再生出了出宫溜达溜达的念头。

    册妃礼封妃大典那日,她穿了太监衣服,和小轩子偷偷溜出宫去的事儿,原来赫连墨是知道的,莫昭容说了:“……妾身明明看到你和你的狗奴才穿了太监的衣服从西门出去了,妾身去告诉陛下,可陛下护着你,训妾身造谣生事。妾身哪里造谣生事啦?妾身明明是亲眼看到的,还一路跟踪,跟踪你和你的狗奴才到西门,亲眼看到你们出宫去的……”

    赫连墨这么精明,肯定知道莫昭容说的不是假话,可他并没有责怪潘小蛮,甚至还装了不知道。可见,偷溜出宫去溜达,又不是什么大逆不道之事——至少,在赫连墨心目中是。他虽然尽量忘记自己是来自二十一世纪,可是有些观念还是改变不了。在二十一世纪,女人逛街,抛头露面是天经地义的事。

    这次还是小轩子陪了潘小蛮出宫。

    像上次那样,穿了太监衣服从西门出去。出宫后,找了做衣服的店铺,买了两套衣服换上。

    随后,潘小蛮和小轩子一路往前走去。

    潘小蛮一边走一边说:“小轩子,你喜欢些什么尽管说,我买给你。”

    小轩子说:“主子——”看到潘小蛮瞪他,又再改口:“潘兄弟,奴才……呃,我不用。平日里你打赏这么多值钱的东西给我,我还用不着呢。”

    潘小蛮说:“值钱的东西有谁嫌多?对吧?”她又再说:“小轩子,你有没有想过要出宫去过日子?”

    小轩子张大嘴巴:“出宫过日子?”

    潘小蛮说:“是啊,你总不能在宫中做一辈子太监吧?怎么着,也要为自己着想,毕竟在宫中的日子太苦,又不自由,过了三五年,我向陛下求情,让你出宫去做个闲职,享着官俸,过着悠闲的日子,如果觉得孤单的话,领养一两个孩子,享受天伦之乐。”

    小轩子不是不感动的:“主子——”

    潘小蛮瞪他一眼:“叫我潘兄弟。”

    小轩子说:“是,潘兄弟。”谁不向往自由?小轩子也不例外。只是他还年轻,不过三十岁的年龄,离享受天伦之乐还早,他说:“伺候潘兄弟,我没有感到苦,倒觉得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我还想再伺候潘兄弟十年八年呢,出宫的事,以后再说。”

    潘小蛮点点头:“你什么时候想出宫了,你就什么时候跟我说。”

    小轩子说:“知道了。”

    两人走到闹市区。

    不远处有锣鼓声,喧嚣嘈杂着。潘小蛮来了兴趣,和小轩子挤在人群堆里去,原来是一位中年男子表演剑术。一把长剑在他手中,行云流水,收放自如。劈,刺,点,撩,崩,截,抹,穿,挑,提,绞,扫……剑术花样百出,如蜻蜓点水,燕子穿花,轻快,敏捷,潇洒,飘逸。

    观众一阵热烈的掌声。

    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笑意盈盈,拿着一个破碗,向着众人要赏钱。

    潘小蛮一拍脑袋。真笨,她怎么没想到这事儿?其实,她并不是一无所长,如果真正走投无路一无所有的时候,她可以来个卖艺表演。

    她再不济,也会几招剑术是不是?以前在二十一世纪,老妈逼她学了几年击剑术。她老妈说,万一遇到对她不怀好意的男人,或以后嫁人遇人不淑不幸遭遇家暴,可以对抗一下,保护自己。前几年在潘府宗庙,又跟陌上阡学过一些剑术,虽然击剑术和剑术都学得马马虎虎的,没什么水平,但在街头卖艺,唬唬不懂行的人,挣几个小钱,也没什么难事吧?

    这样一想,潘小蛮心痒难度忍,想着要试一下。

    当小女孩拿破碗走到夏依苏跟前的时候,她嘻嘻笑:“我没有银两,不过我可以替你们表演一下。”

    小女孩惊讶地看她。

    小轩子也张大嘴巴:“主……潘……潘兄弟——”

    潘小蛮没理小轩子,径直走了过来,对中年男子说:“大叔,请你的剑来用一下。”

    中年男子看她虽然穿了一身男装,却是荣华富贵,肤色如雪,眉目若画,艳光夺人,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女子。略一犹豫:“姑娘你——”

    潘小蛮吐吐舌头,一副天真烂漫的模样:“大叔,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刚刚跟人学了几招剑术,手痒痒的,想要耍一下。”

    中年男子把剑递给她,她接了过来。

    在观众一片惊讶的目光中,潘小蛮拿剑挥舞了起来。刺!砍!劈!挡!——刺:击剑刺击,横扫;砍:弯剑劈砍;劈:扛剑劈砍;挡:长剑守备。进攻、防守、抢攻、反击、挑引诱敌、声东击西……无不似模似样。观众由惊讶转为欣赏,不禁鼓掌起来,大声叫“好”。

    这使潘小蛮很得意。

    舞了一番后,终于尽了兴,把剑还给了中年男子。

    随后潘小蛮又再跟小轩子继续逛。走到一家玉器店,潘小蛮忽然想起,过两天是欢儿的生日,她比潘小蛮小了两岁,转眼,也二十二岁了。欢儿跟了她这么多年,一心一意对她好,没少为她担惊受怕,对于欢儿,潘小蛮不是不愧疚的。

    潘小蛮进了玉器店,要为欢儿挑生日礼物。

    小轩子也跟了进去。

    走进门去,有一个伙计满面笑容迎上前:“两位客官里面请。两位客官买玉吧?我们店里全是些上好的玉。请两位客官到这边看看,过过眼,如果有合适的,小的给你们拿出来。”

    潘小蛮问:“伙计,你们店里有什么上好的玉镯?要最好的,拿一些来给我们过过眼,挑一下。”

    店中另外一位中年男子,一听到潘小蛮这么一说,顿时眉开眼笑,两眼发光,连忙走了过去,热情洋溢地说:“两位公子要看上好的玉镯?哎,两位公子,请坐,请坐,先喝一口茶,小的马上就把玉镯拿来。”他吩咐另外那个伙计:“阿三,给两位公子倒茶,要上好的龙井茶。”

    “是,生哥。”阿三去倒茶了。

    那个叫“生哥”的伙计,殷勤地倒了茶来,而中年男子则把几个玉镯拿上来,热心地介绍,说得眉飞色舞,唾沫星子满天飞。“……玉有软玉和硬玉两种……软玉白玉最佳,黄玉色如鸡油的这种也是属于佳品……硬玉从色调看,最好的是全绿透明……两位客官请看,这个质地细腻,白如截脂,是羊脂玉,是白玉子玉中最好的品种……这个是黄玉,十分稀少和罕见,肉质细腻,由淡黄到深黄色……”

    潘小蛮挑了半天,都不满意。

    中年男子又再拿出一些成色好的玉镯,潘小蛮还是不喜欢。中年男子踌躇了一下,终于说:“两位客官来得还真是巧,本店还有一对上好的玉镯,是罕见的凤血玉,只是价格昂贵,不容易寻到买主……玉镯的原主人是一位来自吐蕃的商人,因天公不作美,做生意亏了,血本无归,前两天才说服他夫人,把祖传的玉镯送来,换银子回家……凤血玉本来是稀有,几乎一模一样的一对玉镯更是没多见……两位客官,过过眼,看适合不适合?”

    凤血玉?

    潘小蛮不识其玉,但闻其名——以前在二十一世纪,她听对玉有研究的老爸说过这种玉。所谓的“凤血玉”,是指透了血进去的玉石,不管是翡翠,和阗,还是黄玉等诸类,只要是真的透了血的,就是血玉。

    血玉有两种,一种是指在西藏的雪域高原出产有一种红色的玉石,叫贡觉玛之歌,俗称高原血玉,因其色彩殷红而得名。另外一种血玉,当人落葬的时候,作为衔玉的玉器,被强行塞入人口,若人刚死,一口气咽下的当时玉被塞入,便会随气落入咽喉,进入血管密布之中,久置千年,死血透渍,血丝直达玉心,便会形成华丽的血玉。

    中年男子很快把一对玉镯拿了出来。

    玉镯碧绿剔透,晶莹圆润,当中有一道殷红似血的颜色在玉中凝聚成丝,血丝在玉中隐隐现现,如幻似真,将玉也映得透红。

    潘小蛮立马喜欢上了:“这玉镯多少钱?”

    中年男子说:“这对凤血玉镯可遇不可求,既然客官遇上了也是缘分。鄙人也不敢多收,那个来自吐蕃的商人开价是二十万两银子,少一钱也不肯卖,而鄙人是开店做生意的,好歹也是收回手续费,怎么着,也要收一百两银子手续费吧。”

    潘小蛮望向小轩子。

    小轩子认真看了玉镯好半天,终于点点头,意思是说玉镯是凤血玉不假,价钱也没坑人。

    潘小蛮跟中年男子讲价:“我就有二十万两银子的银票,多没有。玉镯你卖就卖,不卖就算了。”——这二十万两银子的银票,还是去年在去清漪园,在万树园观虎楼看殪虎赢来的,还好出宫的时候把银票带上了。

    中年男子纠结了好半天,终于说:“好吧,那就是二十万两银子……”他嘀咕:“如果不是那来自吐蕃的商人急要银两回家,而本店又付不起这笔钱,要不这个价钱鄙人还舍不得出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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