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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书网 > 一点芳心两处开 > 第63章 嫣然一段撩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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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可.波罗说:世界有个东方,东方有个童话世界,它的名字叫中国。

    马可.波罗是意大利人,也就是元代所说的二等人——色目人。据说,他和他的叔父在至元十二年[1275年]来到北京,并受到忽必烈的热情款待。他在中国游历了17年,见识了当时社会的方方面面。最后他得出了这样的一个结论:中国是当今世界上,妇女地位最高的国家。

    元代的法律规定:禁止典妻;禁止妇女买卖;禁止夫杀妻;禁止溺死女婴;女儿也可以分得一部分家产;第一次给予女性提出离婚的权利……可以说,在保护妇女的各个方面,官方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有人说,元朝的女子需要缠足,并要求“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说明,元代的女子地位[1]很低。

    其实,元朝人很少有人缠脚。马秀英就是元末的大家闺秀,她就长有一双大脚。来到了明朝做了皇后,社会上才兴起了“以大足为耻”的风气,以至于贵为皇后的马秀英也不敢在人前露出天足。有一次准备上轿的时候,一阵风吹来露出她的大脚,便诞生了“露马脚”这个词。

    女人大规模缠足是从明朝开始的,而下达这个命令的正是马秀英的丈夫朱元璋。

    朱元璋当皇帝之前是个土包子,不知他是穷怕了娶不上媳妇,还是穷疯了怕媳妇跟人跑了。总之,他是一个性格有缺陷的皇帝。

    当政伊始,他就提出了三项违背天理的规定:女人缠足,太监去势,宫女殉葬。

    【一】《美女篇中篇》曹植.诗

    柔条纷冉冉,叶落何翩翩。

    攘袖见素手,皓腕约金环。

    头上金爵钗,腰佩翠琅?。

    明珠交玉体,珊瑚间木难。

    罗衣何飘飘,轻裾随风还。

    顾盼遗光彩,长啸气若兰。

    在于家的大家族里,只有清婉一人缠足,她也成了长辈们眼里有名的乖乖女。

    有道是,禁足太多,总有一天会释放天性。比如今天,便是清婉放任自我,追求自由的开始——她竟让一个大男人抱着满田野跑。

    清婉挽着甄友乾的脖子问:“你,相信爱情吗?”

    “相信。”

    “爱情到底是什么?”

    友乾叹息了一声,说道:“爱情,这种东西很奇怪。如果你不顾一切的去付出,那么很显然,对方却并不会太在乎你的感受。所以说,当你为爱情而牺牲的越多,对方爱你就爱的越少。一味的去爱人,是很累的!”

    “爱一个人,很累?”清婉怔怔地看着他。

    “你怕啥!你是女孩子,不需要去爱别人的,只需要被爱。”友乾笑了笑,“而真正被爱的感觉,其实就是受宠。”

    “受宠?”

    友乾点了点头说:“你的过去,我未曾参与;但你的未来,会一直有我。我会像公主一样宠着你!”

    清婉把头埋进她的怀里,喃喃地说:“别瞎说,谁让你宠~”

    “人生本就孤独来去,没有谁可以为谁注定终生,没有人可以照顾谁一生一世!相爱的两个人,要用永远,来注定未来的幸福!”

    “别,别说了。”

    越不让说,友乾越是要说,因为他感受到了清婉的感动:“与你的相识,我才知道缘分是多么的奇妙,让我来照顾你吧,我会珍惜我们遇见的每一天每一宵!”

    清婉紧张了,羞涩地捂起了双耳说:“我不听,我不听,我什么也没听到……”

    友乾抱她来到了桑葚树下。

    这是一棵不算很高的桑葚树,每一片桑叶下都藏着三五成聚的桑葚,在细风中轻轻地抖动,那真叫是一个诱人。桑葚早已熟透,紫红紫红的,几乎成了黑色;沉甸甸的,压得枝条都垂下了头。

    “来,我抱你,你去采。”说罢,友乾抱起了清婉的双腿。

    清婉伸着两只手臂,采摘着那些桑葚。

    桑树的枝条柔柔的垂摆,采下的桑叶翩翩飘落。

    “你采桑果,摘那些叶子干嘛?”

    “它挡了我的视线,不摘掉,哪知桑果在哪儿?”

    清婉用心地寻找着树上的桑葚,那还顾及自己身体的很多部位都已暴露在空气之中。那耀人眼目的可不仅仅是玉腕上戴着的金手镯,更有那白如莲藕的细胳膊;不知何时清婉又盘起了自己的秀发,那插在头上的雀形步摇,随着她的灵动,在左右摇摆呢;从衣服的缝隙之间,都能看清她腰上佩戴的翠绿色的玉石。

    清婉采得桑果,不停地往自己的小嘴里塞,有时采得个大的,也送到友乾的嘴边,又嘴巴甜甜地说:“你的嘴大吃些大的,我的嘴小,吃点小的……”

    友乾赶紧张开嘴,不仅含住了桑果,还轻轻地咬她的细手指。

    “呀,呀,呀,看准点儿咬~”

    看到清婉回首顾盼、微微皱眉的迷人景象,以及那长长、轻轻地抒气仿若兰花的芬芳,友乾再一次陶醉了……

    清婉想把被友乾唾沫弄湿的手指往衣服上擦一擦。

    友乾立刻制止说:“哎,那可不能往衣服上擦,桑果的颜色弄衣服上,可是洗不掉的,若让你姑看到我衣服上紫一块黑一块的,岂不又是一顿好骂!”

    “那咋办?”清婉翘着个“兰花指”问。

    “擦我脸上吧,我的脸不上色。”

    清婉“噗嗤”一声,喷了友乾个满脸开花,笑道:“什么不上色,是你脸皮厚吧!”

    “我脸皮厚,也经不住你这样喷呀!”

    清婉不好意思地说:“我给你擦擦。”说着,便伸出玉雕般的指头,在他那国字大脸上轻轻地擦拭着桑果沫子,顺便把自己的小白手也擦了个干干净净。

    友乾看着那尖如竹笋的纤指在自己的脸上跳着芭蕾,便吟诗赞美道:“春葱玉削美森森,袖拥香罗粉护深。笑燃花枝能索巧,更怜留别解牵襟。机中字,弦上音,纤纤红用漫传心。”

    清婉调笑道:“是不是用我这双手采得果子,格外好吃呀?”

    “那是自然,否则我为何让你采!”

    清婉见高处的桑葚够不着,便对友乾说:“你托着我的脚,让我去够那些大的。”

    友乾便把清婉的小脚放进自己的手心,慢慢地往上抬高。

    【二】《芳闺十胜之金莲》佚名.诗

    龙金点翠凤为头,

    衬出莲花双玉钩。

    尖小自怜行步怯,

    秋千裙里任风流。

    穿芳径,上小楼,

    浅尘窄印任人愁。

    你可知,女子一旦缠了足,她那三寸金莲就变成了一个最隐私的部位。除了自己丈夫以外,其他男人是绝不能让其看见或触碰的。如果一不小心碰了女孩身体的其他部位[包括胸部]还不大要紧,如果碰到小脚,那就等于失身。

    友乾捧起这对小金莲是一阵地狂喜,都有些忘乎所以了,两只手不停地握拿,像攥着俩文玩核桃,盘个不停。

    “呀呀呀!端稳了,你再摔着我!”清婉嫌友乾的手胡乱动,不稳妥,便嚷嚷了起来。

    友乾赶紧放稳了手掌。

    “你再往上抬抬…哎…好……”清婉指挥着友乾,寻找着桑葚,“再往前移一移……哟…不好…?熳磐贩⒘恕?旆盼蚁吕础??

    友乾连忙把清婉放在了草地上。

    她拔下了雀形金钗放在身边的一块石头上,把散开的头发缕在了胸前,顺手折来身边的蓑衣草,把那束长发系成了一股节一股节的长辫,恰似树枝上挂着的一串黑桑葚。

    ?意梁昧送贩ⅲ?愕溃骸袄矗?阍俦?移鹄础!

    友乾却说:“到我肩上来吧,我扛着你也许能稳妥些。”

    清婉脸一红,说道:“我,我的小衣,不是让你给洗了么~”

    “洗了,就洗了。”友乾说着便蹲下身来,示意清婉骑到自己的肩膀上。

    “可…可……”

    友乾拉她上了自己的宽肩,“嘿儿喽着”她,围着桑树慢慢地转悠。

    清婉光找那些大的甜的熟透了的桑葚果摘。看到清婉有些没完没了,友乾便道:“够吃的,就行了,这东西,容易染手,又不好携带。”

    清婉一边往嘴里放,一边嘟囔着说:“我的身子又不重,怎么,杠这么一会儿,就杠不动了?看来,你还真是老了。”

    友乾的双手一直把玩着清婉的小脚,说道:“哪是老了,我是见你鞋子湿了,又缠着脚布。如此,你多难受呀!赶快下来,到溪边去洗洗。”

    “就你多事~”清婉拿着一把桑葚,慢慢下身,一把??进甄友乾的大嘴里,笑道:“快堵住你的嘴!”

    友乾嚼着甜桑果,又用手嬉痒着她的细腰。清婉还是扭动着腰肢不肯下来,友乾伸长了手臂,一把便把清婉薅了下来,笑道:“都多大了,还爱闹!”

    清婉双手挂在他的脖子上,脚还是不肯落地。

    友乾问:“怎么,金步摇,不要了么?”

    “噢,”清婉这才想起自己刚才摘下的首饰,便双脚站在石头上,拾起上面的雀形金钗,小心翼翼地别在了自己的桑葚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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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古代妇女地位略论

    没有建立夏商周朝代之前,原始社会是母系社会。

    当时女性的地位是高于男性的,女性一般在家抚养,生育子女;反观男性,则是充当一个养家狩猎的性质。

    从石器文明到一个冷兵器的时代,男性的主导地位逐渐增强,部落对于自己活动的地位的观念也在改变。部落之间,开始产生矛盾和战争,女权和男权的社会地位开始发生了相互的交替。

    夏时代来临,男权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确立,反观女性的位置,则从当初的上层开始渐渐退居男人的背后,起着相夫教子的作用。随之,女性慢慢地沦为男性的私有财产,男人也可以娶多个妻子了。那个时代,虽然也出现过许多出色的女性,比如芈月,但她也不得不依附于男权主导的社会里。

    西汉王朝一个鼎盛的时期,皇后卫子夫对西汉王朝的繁荣有着功不可没的作用,但她也逃脱不了一个悲惨的结局。唐朝是一个女性地位很高的时代,这有赖于武则天当皇帝的巨大影响。

    (1)有人说,古代女子地位的下降是从宋代开始的。

    他们认为,宋人崇尚“程朱理学”,这些封建礼教要求人们“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并要求女人缠足,像牛马一样圈养家中。其实,我们通过阅读宋代的一些文献,发现这种观点实属“偏见”。宋代女子的地位不仅不低,反而还较高。

    我们先从缠足说起。

    由于受《水浒传》里潘金莲“三寸金莲”的影响,许多人认为缠足在宋代就开始普遍存在。其实不然,因为《水浒传》是明朝人写的,实际上是写的明朝人的事。

    宋代有没有缠足呢?

    有,但很少,基本上是红尘女子喜欢缠足。到了南宋,女人们见达官贵人痴迷小脚,追捧女子的“三寸金莲”,才逐渐开始在中上阶层的妇女之间开始流行。

    根据元人笔记《湛渊静语》记载,“宋程伊川家妇女俱不裹足,不贯耳。后唐刘后不及履。跣而出。是可知宋与五代贵族妇女之不尽缠足也。”

    从这段材料我们能够获得两个信息:

    第一、理学家不提倡缠足,程伊川就是程颐,我们常以“程朱理学”并称,指的就是他和朱熹。材料中明确说到程颐他们家的妇女都不缠足,可见他至少是不提倡的。我们也可以想见,宋明理学其实还属于儒家思想,儒家思想最核心的观点就是“仁”,“仁者爱人”,缠足如此残酷的事情,违背人性的事情,一个真正的大儒是不会提倡的。

    第二,“后唐刘后不及履。跣而出。是可知宋与五代贵族妇女之不尽缠足也。”这明确指出宋与五代贵族妇女不尽缠足。我们刚才也分析过,缠足之风主要是上层贵族妇女和妓人群体,因为她们是不从事生产活动的。而这里也说明即便在贵族妇女中也不是人人缠足。

    比如李清照。

    她就出身于书香门第,早期生活优裕。她的词虽写的是凄凄惨惨,哀婉无比,但这决不是因为缠足而造成的心理伤害。相反,李清照还是天足。

    你怎么知道的呢?因为李清照生来性格外向,个性突出,她怎会受困于父母而缠起自己的脚呢!李清照喜欢喝酒,而且常常喝醉;她喜欢旅游,甚至敢一个人出游。除了饮酒与出游外,李清照还有一个不广为认知的爱好,就是赌博。当时还没有麻将,女子中间流行的赌博叫做“打马”。当然,这种赌博方式今日早已没人玩了,但在宋代非常兴盛。李清照不但喜欢打马,而且玩的极精,玩了一辈子,绝对是高手。她著有《打马图经》一书,详细讲述打马的玩法、规则及其技巧,并在序中自豪的宣称:“使千万世后,知命辞打马,始自易安居士也。”像这样一个女子,外向且喜欢疯玩的女子,怎么可能缠脚!

    大家闺秀不缠足,那么红尘女子是否都缠足呢?

    熟悉宋代史的人都知道梁红玉与韩志忠的故事。梁红玉就是一位妓人,但她能跟随韩志忠一起上阵杀敌,如果她缠足的话,这实在是不可想象的。

    我们再来看看宋代人自己的记载,这也许更有权威性。

    南宋车若水在他的《脚气集》里有记载,“妇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痛苦。痛得小来,不知何用?”

    这个车若水是何许人也?原来他是南宋大儒朱熹的再传弟子,可见他受朱熹的影响很深,而他作为一个理学家,他是明确反对缠足的。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佐证宋代的理学家是不提倡缠足的,甚至还极力地反对。

    另外说明一下,我们一般指的缠足是指“三寸金莲”。其实在宋代则不是这样,它的缠足叫“快上马”,就是说将女性的足部缠得更纤直一些,而明清时代的“三寸金莲”则在幼童四五岁时就将整个前脚掌弄骨折、弯曲回去,从而限制其自然生长。

    除了缠足,我们还可以在宋朝的婚姻制度、财产分割上看出女子的地位。

    按照当时的规定,如果一个家庭要分家时,女儿也是可以得到一部分财产的,“在法:父母已亡,儿女分产,女合得男之半。”而女子分得的这部分财产有个专业术语,叫作“奁产”,就是以办嫁妆的名义分给她们的,而这部分“奁产”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兄长将这部分财产据为己有,女子是可以告上衙门的,“处女亦蒙首执牒,自讦于庭府,以争嫁资”。

    宋代女子能不能提出离婚呢?

    我们一般以为“休书”只是单方面的,只能男子休妻,不能女子休夫。其实,古代也有离婚,叫“和离”,这在宋代是很普遍的事情,甚至有时候妇女主动提出离婚。

    如宋人应俊说:“为妇人者视夫家如过传舍,偶然而合,忽尔而离。”这说明了一个什么现象呢?并不是后来所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女子完全是可以主动提出离婚的,“视夫家如过传舍”,完全不担心再嫁的问题。

    我们再看两则宋人离婚的例子:

    根据王明清《玉照新志》记载,“郑绅者,京师人,少日以宾赞事政*府,坐累被逐,贫篓之甚。妻弃去适他人。”这则故事就更有意思了,妻子嫌弃丈夫穷,便主动抛弃他,另嫁他人。

    另外,洪迈《夷坚志》记载,“唐州有一个富商叫王八郎,他在外面有了情人,嫌弃结发妻子,妻子便‘执夫袂,走诣县,县听仳离而中分其资产’。王欲取幼*女,妻诉曰‘夫无状,弃妇嬖倡。此女若随之,必流落矣。’县宰义之,遂得女而出居于别村”。

    丈夫在外面有了外遇,想要休了妻子,妻子则先下手为强,一把拉着丈夫来到县衙离婚,衙门不但让她胜诉,还分得她丈夫一半资产并获得女儿的抚养权。

    不仅如此,宋朝的法律还保护妇女主诉离婚的部分权利。

    如“不逞之民娶妻,绐取其财而亡,妻不能自给者,自今即许改适”,就是说丈夫没有能力养活妻子,妻子就有权利离婚。

    此外又规定,“夫出外三年不归,听妻改嫁。”丈夫离家三年不归的,妻子也是有权利改嫁的。“被夫同居亲属奸辱,虽未成,而妻愿离者,听”,如果妻子遭遇了夫家亲属的性侵犯,即便是未遂,也是可以离婚的。

    这样婚姻关系已经很先进了,绝对不是单方面的“休妻”,真的是“和离”。

    比如,李清照就是“闪婚闪离”的典范。丈夫赵明诚去世后,李清照很快便嫁了人,感觉没有前夫哥好,又很快离了婚。

    (2)有人说,元代是一个等级分明的朝代,人都分三六九等,何况是女人,并用“四等人”、“初夜权”等来佐证自己的说法。其实,这些说法都是大明朝为了自己的统治来污蔑外族人的。

    元朝是一个最能接受西方文化的一个朝代,它自由而奔放。曾被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誉为“世界的童话,东方的乐园。”

    再看看那些元曲,描写得是如此地大胆,思想是那么地解放,就连现在人都不敢著于文字,何况拿到舞台上表演呢……你说,像这样一个言论自由,女演员辈出的年代,怎么会去禁锢女性,下贱女人呢?

    元朝曾颁布了一部法典叫《大元通制》,它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了男女的平等地位。

    法典中明文规定:

    1.诸以女子典雇于人,及典雇人之子女者,并禁止之。若已典雇,愿以婚嫁之礼为妻妾,听。诸受钱典雇妻妾者,禁。[禁止典妻的陋习,就是不允许穷人把自己的老婆租出去给老光棍传宗接代。]

    2.诸略卖良人为奴婢者,略卖一人,杖一百七,流远;二人以上,处死![禁止买卖妇女!贩卖一人,杖一百七,流远;贩卖两人以上,处死!是不比现在的法律还严苛?]

    3.诸以微过,辄杀其妻者,处死。诸因夫妻反目,辄药死其妻者,与故杀常人同。[禁止夫杀妻。]

    4.诸生女溺死者,没其家财之半以劳军。首者为奴,即以为良。[禁止溺杀女婴。]

    5.诸夫妇不相睦,卖休买休者禁之,违者罪之,和离者不坐。[就是女人有提出离婚的权利。]

    如此看来,元代在保护妇女的方方面面都有涉及,都做了明文规定。所以说,元代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晚期妇女地位最高的朝代——黄宗凯《元代妇女地位略论》

    (3)古人三大怪:娼妓,太监,女儿带。

    娼妓和太监在国外也有,而这“女儿带”,却是中国特有的缠足绷带。西洋人视中国人为“东亚病夫”,就是看到男人留发,女人缠足,便以为中国人很愚昧,很落后。

    那么,这愚昧的起源来自于何处?这便是农民的“暴发户”朱元璋。

    朱元璋建立了大明王朝后,却不思考着往前发展,而是寻思着往后倒腾,弄出了三件被人类最不耻的事情来——女人缠足,太监去势,宫女殉葬。

    “阉割”与“缠足”的发明权虽然不属于朱元璋,但这两项“文明”所造就的两种“准人类族群”,却在明朝最为发扬光大。

    关于阉割,以前朝代的太监都是让其没有性能力即可。也就是说,未成年的、没有完全发育的小男孩,如果想做太监,直接割掉俩蛋蛋就行了,因为割掉蛋蛋后,那茎就不会发育,以后也就没办法做什么“坏事”了,那“小鸡鸡”永远只有这么大,甚至还有可能萎缩。

    可朱元璋却不行,他要求蛋和茎都要统统割掉,首先要割掉蛋儿,然后再割掉茎。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只要割掉蛋或茎的一方面就没有生育能力了,即使有,可能性也微乎其微,但朱元璋却不允许这种可能性的存在。

    再说缠足,文雅说法是“三寸金莲”,通俗说法是“裹小脚”。

    明朝之前,缠足只是一些贵族“圈子里的游戏”,但到了明朝,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要纷纷缠足,“三寸金莲”顿成蔓延全国之风。

    关于私奔。

    在先秦直至元朝的法律中,是允许女人私奔嫁人的,而在明朝的《大明律》中,私奔却是重罪,对于妇女改嫁更是禁止的。

    朱元璋在位时的洪武十六年颁布的《衮冕制度》,“命妇复杂繁盛冠饰和缠足”,使女人行动不便,奔跑不能,当然也就私奔不得了。

    你看,“老朱”这脑子,原来这“缠足”是为了防止“私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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